摘要:交通運輸部發布修訂后的《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警示約談和掛牌督辦辦法》,明確通過警示、約談和掛牌督辦三種方式加強行業安全管理,強化責任落實,提升安全水平,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該辦法對適用情形、工作流程及處理方式進行了詳細說明。
交通運輸部近日印發了修訂后的《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警示約談和掛牌督辦辦法》,并正式發布。文件編號為交安監規〔2025〕5號,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同時涵蓋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招商局集團、中國交通建設集團等重點企業,部屬各單位及相關司局也均收到通知,要求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
該辦法旨在通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警示、約談和掛牌督辦機制,進一步加強交通運輸領域的安全管理。文件強調,警示、約談和掛牌督辦是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推動重大風險隱患整改的重要手段,有助于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警示是指交通運輸部通過發布警示通報或提示函,向相關單位通報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并提出具體改進要求。約談則適用于對安全生產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直屬海事局等單位,以及相關中央企業和地市級政府,通過面對面談話的方式推動整改落實。掛牌督辦則是對存在重大問題的單位進行重點監督,確保其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此外,文件明確指出,警示、約談和掛牌督辦措施并不取代或減輕對相關單位或個人的行政問責或處罰。該辦法的實施將有助于提升交通運輸行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構建更加嚴密的責任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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