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自考網上報考簡章
摘要:本文是山西省2023年自學考試網上報考簡章,2023年4月考試時間為4月15日-16日,10月考試時間為10月21日-22日,更多安排請看下文。
山西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考簡章
一、山西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主考院校一覽表(點擊查看文件)
二、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名稱及代碼調整對照表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名稱及代碼調整對照表
本科層次( 27個專業)

注:
1.所列專業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排序,其中名稱后加*的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內專業,按照學科屬性列入所屬學科門類下。
2.專業代碼后加K的為國家控制專業,專業代碼后加T的為特設專業。
3.表中所列“原專業”為現開考專業。
專科層次(7個專業)

注:
1、所列專業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排序,其中名稱后加*的為《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內專業,按照專業類別列入所屬專業大類下。
2、專業代碼后加K的為國家控制專業。
3、表中所列“原專業”為現開考專業。
三、山西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停考專業列表及說明(點擊查看文件)
四、網上報考須知
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于2020年起啟用“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考流程》等相關材料,按要求進行報名。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報考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逾期不予補報。考生選擇報考專業時,必須認真閱讀專業報考要求,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如公安、監所、護理等專業),考生須符合有關專業報名條件(詳見專業報考要求)。
三、所有考生報考前必須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等有關政策法規。遵守報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
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國家教育考試前要求考生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及有關要求的通知》的規定,為維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和誠實守信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考生報名參加考試必須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內容,承諾后方可參加自學考試。
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每年舉行兩次,時間為4月、10月。2023年4月考試時間為4月15日-16日,報名時間為2月下旬;10月考試時間為10月21日-22日,報名時間為8月下旬。具體報名時間請關注“山西招生考試網”提前發布的報名公告。
六、考生于考試前一周內須上網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的內容有考試時間、考試課程、考試地點、考場號等信息,考生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等進入考場。
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行課程管理模式,考生持準考證可報考所有開考專業中的任意一至四門課程,同時規定,考生首次報名后,只能有一個準考證號,在報名地區參加自學考試。因工作調動、學校畢業等原因,需要在本省跨市變動考試地點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進入“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進行省內轉考申請。具體的辦理時間請及時關注官網信息,省內轉考流程及注意事項詳見第七章省內轉考程序及規定。
八、在籍考生,因個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照、性別、照片)錯誤,導致本次考試不能報名,須在報名期間由考生本人攜帶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特殊情況須提供屬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材料到報名點自考部門提出修改錯誤信息的申請,具體情況請電話咨詢所在報名點自考部門,填寫《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申請表》,經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自考處審批同意后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考生基本信息不得再次修改。其他非關鍵信息,考生可在報名期間登錄“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自行修改。
考生不得使用有錯誤信息的《準考證》參加自學考試,否則責任自負。
九、為維護自學考試的公平公正,根據教試中心函〔2015〕127號規定從2016年起“在每場考試過程中,采集考生筆跡信息。筆跡信息采集內容包括:準考證號、課程代碼、課程名稱、考生筆跡確認部分(包含填寫說明、不少于50字的抄寫文字、考生簽名及日期等)。”
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市自考部門咨詢電話:
太原0351-3182181
大同0352-2537440
陽泉0353-2297081/2297079
長治0355-2058515
晉城0356-2066109
朔州0349-8851183
晉中0354-3806644
運城0359-2023244
忻州0350-2020429
臨汾0357-2682335
呂梁0358-8211683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五、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暫行管理辦法(點擊查看文件)
六、省際轉考程序及規定
見文件:山西省高等教育自考省際轉考程序及規定
七、省內轉考程序及注意事項
見文件:山西省高等教育自考省內轉考程序及規定
八、如何辦理畢業手續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辦理畢業相關手續。
(一)學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二)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習、實驗、論文答辯(設計)或其它實踐性環節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三)政治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負責審核鑒定,非在職人員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鑒定,寫出評語,加蓋公章。
(四)申請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須取得專科(含)以上畢業證書,專科(含)以上畢業證須為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且可在“學信網”上查詢到。申報的本科畢業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須與專科畢業信息一致。如查詢不到本人專科畢業信息,請盡快在網上自行申請辦理或到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認證機構辦理專科學歷認證,以避免影響本科學歷的認證及使用。
山西省學歷認證機構:山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學歷認證部。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與龍城大街交叉口東北角山西政務服務中心內。
(五)申辦程序
1、申報畢業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考生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s://www.sxkszx.cn),進入“山西自學考試信息平臺”,在“考生登錄”窗口輸入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密碼及隨機生成的驗證碼,通過“快捷入口”→“畢業申請”進行申報。
2.確認系統生成的個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性別、照片等)準確無誤;
3.按要求如實錄入或填寫相關內容后提交畢業申請;
4.待系統審核通過后,須完成在線繳費(標準:40元/每生,晉價費字﹞[1996]140號);
5.網上下載并打印兩份《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以下簡稱《畢業生登記表》),認真核對《畢業生登記表》有關信息,按要求如實填寫或錄入相關內容,要求本人親筆填寫;無誤后,考生須本人親筆簽名;否則,后果自負。
6.經考生所在單位或社區鑒定該生思想品德合格并加蓋單位公章;
7.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畢業生登記表》交各縣(市、區)自考部門,畢業申請成功。上傳舊計劃課程合格證及其他材料的考生須將以上材料原件與《畢業生登記表》在規定時間內一并交回各縣(市、區)自考部門。
8.如無法完成提交,考生可持準考證、身份證及相關資料到各縣(市、區)自考部門完善畢業申請手續。
9、畢業審查每年舉行兩次,分別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進行。畢業時間分別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六)考生若丟失畢業證書,只能申請補辦畢業證明書。
丟失證書的畢業生可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上旬,持“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查詢結果”到所在縣(市、區)自考部門申請辦理畢業證明書。經縣(市、區)自考部門審查符合條件者,可領取《畢業證明書審批表》,考生如實填寫并加蓋原單位公章后交縣(市、區)自考部門。
畢業證明書于每年的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辦理。
筆跡信息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取得筆試課程合格成績對應的筆跡信息須記入考生考籍檔案。在對考生進行畢業審定時,考生筆跡信息的比對將作為畢業審核的重要環節。
(七)遺失自考檔案(即畢業生審批登記表)的考生可聯系山西省教育考試服務中心進行復印。電話:0351-4862668 。
九、畢業證書信息有誤如何更正
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部分畢業生由于報名時原始數據提供不準確等原因,導致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不到畢業信息,影響了個人畢業證書的正常使用。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我省實際,采取如下更正辦法:
一、凡需要更正畢業證書信息者,均需向所在市自考部門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畢業證、身份證、畢業審批登記表及公安機關出具的機打戶籍證明四種原件)以及相關材料的兩份復印件,并填寫《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信息更正申請表》(在市級自考部門領取)。
二、2001年6月(包括2001年6月)以后取得的畢業證書,由市自考部門辦理畢業審查時上報我中心相關材料,待審查合格后報全國考辦更正。
三、2003年6月(包括2003年6月)以后獲得的畢業證書,由我中心信息技術處按照更正后的信息重新打印新證書;2002年12月(包括2002年12月)之前的畢業證書無法打印新證書,只能辦理畢業證明書。
四、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重新打印畢業證書及辦理畢業證明書,每年兩次(6月、12月),辦理完畢后,由市自考部門領取并向申請人發放。申請人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畢業證書。
十、自考成績查詢
1.當次考試成績查詢
(1)網上查詢
考生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在首頁的考生登錄→­自學考試考生網上服務平臺→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輸入本人準考證號或身份證號、密碼及系統隨機生成的驗證碼,然后點擊“登錄”按鈕,進入“查詢中心”點擊“當次成績查詢”即可查詢到個人本次考試的成績情況,點擊“打印”按鈕可打印相應信息。查詢時,建議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瀏覽器,360瀏覽器極速模式或其他支持極速模式的瀏覽器,系統不支持手機登錄。
(2)現場查詢
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及身份證到所在市的縣(市、區)自考部門查詢。
2.歷次合格成績查詢
已注冊“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考生,查詢2001年以后的歷次合格成績可采用網上查詢,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在首頁的考生登錄→­自學考試考生網上服務平臺→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輸入本人準考證號或身份證號、密碼及系統隨機生成的驗證碼,然后點擊“登錄”按鈕,進入“查詢中心”點擊“合格成績查詢”,點擊“打印”按鈕可打印相應信息。
未注冊“山西自學考試信息服務平臺”的考生,查詢2001年以后歷次合格成績也可采用網上查詢,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http://www.sxkszx.cn),在首頁的考生登錄→­自學考試考生網上服務平臺→未注冊考生2001年歷次合格課程查詢,輸入本人準考證號、身份證號、驗證碼登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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