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2022自考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的補充說明
摘要:本文是復旦大學?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的補充說明,從2022年下半年起畢業申請學位的自考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將按新細則實施。
復旦大學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的補充說明
(2022年2月修訂)
為落實滬學位[2020]3號《上海市學位委員會關于做好本市高校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學校對《復旦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以下簡稱新細則)中有關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的授予條件及程序進行了相關修訂,并于2020年9月8日正式發布[校通字(2020)48號]。
本著穩步過渡的原則,從2022年下半年起畢業申請學位的自考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將按新細則實施,2022年上半年及此前的自考畢業生的學士學位授予按照修訂前的原規定執行。
預期2022年下半年及以后申請學位的自考畢業生,請及時關注學位規定的變化。為幫助這部分考生學位新要求并做好相關準備,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對學位新細則作如下補充說明:
一、關于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需符合以下條件:
1、修完規定的學分或課程,達到本科教學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
2、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成績全部及格且學位課程單科成績不低于75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學位課程一覽表

備注:學位課程成績必須持本校準考證在我校報考取得;如遇教育部專業設置調整導致專業課程發生變化,屆時相關專業的學位課程會進行相應調整并另行通知。
3、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其他畢業實踐環節)成績不低于75分;
4、通過學校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學業水平考試;
5、通過學校組織的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
二、關于通過學校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水平考試的說明
所有申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必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學業水平考試并達到合格水平。自考本科畢業生采用英語(二)或日語(二)作為學士學位外語學業水平考試。申請人必須持本校準考證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二)》或《日語(二)》,成績不低于75分者,視為通過學士學位外語學業水平考試并達到合格水平。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學位申請人,視同其學士學位外語學業水平考試達合格水平,可免于參加學士學位外語學業水平考試:
1、申請學士學位時持有四年內簽發的成績合格的全國大學英語四級CET-4成績報告單或全國大學日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必須是在原在讀學校以集體形式報考而取得。
2、申請學士學位時已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二)》或《日語(二)》課程考試且成績不低于75分。以此作為申請學士學位依據的外語考試成績單,必須是四年內簽發,在我校報考而取得。
除此之外取得的外語考試成績單均不能作為申請我校學士學位的依據。
三、關于通過學校組織學士學位學業水平測試的說明
符合其他各項學位申請條件的自考本科畢業生必須參加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并達合格水平。學業水平測試一年組織一次,面向畢業一年內提出學位申請的高教自考本科畢業生,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舉行。
四、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程序
學位授予一年審核并授證一次,授予學位證書的時間為每年6月(指證書簽發日期)。
(一)學位申請人在取得畢業證書之日(以證書簽發日期為準)起三個月內向繼續教育學院提交授予學士學位的書面申請,并附加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件;
2、本科畢業證書;
3、本科畢業生登記表內頁的成績單;
4、單位政審意見。
5、達到學士學位外語水平要求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應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除第5項以外的原件經審核后將退還本人。學士學位的申請及提交材料,均以一次為限,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二)具體授予程序因畢業時間不同而有差異,請注意時間節點。
1、對于每年6月畢業申請學士學位的自考本科畢業生:
(1)已滿足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第1-5項的畢業生,提交第1-5項申請材料的截止日期為畢業當年9月30日。申請人畢業次年上半年參加學業水平測試并達到合格水平的,通過學位授予條件審核后將于畢業次年6月獲得學士學位。
(2)已滿足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第1-4項的畢業生,除學士學位外語合格成績單之外的其他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當年9月30日。申請人必須于當年9月初持本校準考證自行報考下半年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二)》或《日語(二)》課程,成績不低于75分。畢業次年上半年參加學校組織的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并達到合格水平的,通過學位授予條件審核后將于畢業次年6月獲得學士學位。
2、對于每年12月畢業申請學位的自考畢業生:
(1)已滿足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第1-5項的畢業生,提交第1-5項申請材料的截止日期為畢業次年3月31日。畢業次年上半年參加學校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并達到合格水平的,通過學位授予條件審核后將于畢業次年6月獲得學士學位。
(2)已滿足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第1-4項的畢業生,除學士學位外語合格成績單之外的其他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畢業次年3月31日。申請人必須于畢業次年3月初持本校準考證自行報考畢業次年上半年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二)》或《日語(二)》課程,成績不低于75分。畢業次年上半年參加學校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并達到合格水平,通過學位授予條件審核后將于畢業次年6月獲得學士學位。
五、特別提醒
1、學位申請人在畢業后只能參加一次最近時間的學校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學業水平考試和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生在考試期間發生因考試違紀或作弊受到累計二次以上相應處分者不能授予學位。
復旦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2022年2月
原文地址:http://www.cce.fudan.edu.cn/9a/2c/c14024a43268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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