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1年下半年自考畢業審定通知
摘要:本文是內蒙古關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定工作的通知,本次自考畢業報名時間為11月22日9時—26日17時,詳情請看下文。
內蒙古關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定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定工作將于11月22日開始,本次畢業審定工作采用考生網上申請、繳費并上傳資料的形式進行。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11月22日9時—26日17時,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自學考試欄目的“報名報考系統”,辦理畢業申請并上傳有關資料。其中,如果涉及到考生身份信息變更的,不得自行在網上提交有關證明材料,須持證明材料原件到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進行現場核驗,否則不予進行畢業審定。
(二)11月22日—12月2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進行畢業資格初審工作。
(三)12月6日—12月30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進行畢業資格復審、打印畢業生登記表和畢業證書等工作。
二、審核材料及工作要求
(一)考生應在網上提交本人確認簽字的《畢業審核表》以及身份證的掃描件,要求圖像清晰,字跡可辯。凡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應網上提交前置學歷證明材料:
1、學信網(https://www. chsi.com.cn/)可查詢的專科(或以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自遞交申請材料之日起6個月。
2、2002年(含2002年)以前畢業的專科畢業生及軍隊院校畢業生,若在學信網查詢不到相關學歷信息,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持有國外或境外學歷的考生,應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http://www.cscse.edu.cn/)。
考生在申請畢業前,應認真核對個人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如發現有誤,按照《關于做好全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信息更正的通知》(內招考辦〔2019〕23號)(以下簡稱《信息更正通知》)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更正個人信息。凡專科畢業后,姓名發生變更的考生申請本科畢業時須向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交戶口本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身份證號發生變更的考生須提供“內蒙古自治區更改居民身份證編號證明”原件。盟市對證明材料原件審核確認無誤后,拍照上傳。
各盟市在審定過程中如發現有偽造、涂改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考生,要及時上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做出相應的處理,并記入考生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二)各盟市應按照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計劃、轉考、免考等相關文件的要求,認真做好初審工作,審核內容包括:考生所考課程是否符合所申請畢業專業的課程;考生是否完成了專業計劃要求的所有課程;考生自行輸入的考試課程成績是否準確等。各盟市要嚴格把關,認真執行自治區規定的數字簽名認證程序,做到審定工作的每一個環節都有人負責。
1、2006年10月以前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考生答卷,由試卷保存盟市將首頁拍照后,作為考生畢業審定資料的一部分,上傳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不允許考生自帶原始答卷。
2、有免考課程的考生,需登錄畢業審定系統審核該考生的免考課程是否已通過審核。未通過的,不予通過畢業資格初審。
3、有轉考課程的考生,要認真核對是否與自治區畢業審定系統中顯示的轉考成績一致,同時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內教招考自〔2016〕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工作的通知》(內教招考自〔2019〕9號)的要求進行審核,凡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通過初審。
4、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有合格的論文答辯成績,沒有合格論文答辯成績的考生不予通過初審。凡持有2011年以前發放的論文答辯或實踐環節考核紙質合格證的考生,須到主考院校辦理成績上傳手續。
5、持有內蒙古農業大學頒發的《畜牧獸醫專業證書》的考生,須按照相關要求申請專科畢業,不能直接申請本科畢業。
(三)初審工作結束后,各盟市應按照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要求,對初審合格的考生形成《畢業審定初審通過花名冊》,連同考生其他材料,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指定途徑上傳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四)復審工作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組織進行,工作人員通過數字簽名認證后完成審核。復審合格數據上報國家進行最終審查,合格后打印《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并加蓋印章。
三、畢業證書核發及領取
考生是否符合畢業條件,能否獲得畢業證書,以教育部最終審核結果、學信網數據為準。合格考生的畢業證書及畢業生登記表將發到考生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由考生本人領取,要提醒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要妥善保管,遺失不補”。
四、考生信息更正說明
需要更正考生信息的在籍考生須于11月22日9時—11日26日17時攜帶相關證件: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及有關證明材料去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原則上不受理畢業生變更注冊信息的申請,如學信網注冊信息確實與考生畢業生登記表信息不相符,可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畢業生登記表、畢業證、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去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其他情況一律不予受理。
盟市要按照《信息更正通知》的要求,認真審核考生提交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尤其要嚴格把關考生更正身份信息材料的真實性,不符合《信息更正通知》中相關規定的申請,一律不予通過。盟市對考生上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后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考生更正信息的證明材料由盟市在規定時間通過管理系統上傳,其他方式送交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更正信息結束之日,由盟市認真填寫“考生更正信息匯總表”,將電子版通過釘釘上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21年11月3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zsks.cn/kszs/zxks/ggl/202111/t20211115_42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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