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1年4月自考報名條件有哪些?
摘要:根據《浙江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可知,浙江2021年4月自考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1月11日至15日,凡有志于學習專業知識、為祖國建設效力的公民均可報考。報考專科起點本科專業(除“2030106法律”、“2050201英語”、“ 2020110國際貿易”三個專業為高中起點本科外,其余本科專業均為專科起點本科)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畢業證書。
報考條件
凡有志于學習專業知識、為祖國建設效力的公民均可報考。報考專科起點本科專業(除“2030106法律”、“2050201英語”、“ 2020110國際貿易”三個專業為高中起點本科外,其余本科專業均為專科起點本科)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畢業證書。
下表所列專業對報考條件、報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報考須符合下表具體規定;考生個人或社會助學單位違反報考條件限制規定報考,分別由考生本人或辦理集體報名的助學單位承擔責任,并將受到不承認考試結果、不受理畢業申請的處理。
| 專 業 | 報 考 條 件 |
| 護理學 專、本 科 | 凡在我省醫療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獲得護士職業資格并具有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職人員,均可報考護理學(專科、專科起點本科)專業,其中報考護理學專科起點本科專業的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國民教育系列護理學專業專科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新考生),需在注冊完成后3天(工作日)內,向當地自考機構提交單位同意報考介紹信、護士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書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 |
| 公安管理本科 | 凡報考本專業的公安干警、武裝警察和保衛干部(新考生)應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由公安機關審核批準后統一向當地自考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或在個人注冊完成后3天(工作日)內,向當地自考機構提交當地公安機關同意報考介紹信,辦理報名資格審核手續)。 |
報名時間
2021年1月11日至15日(詳見報名通告)。
考生提供的報名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數碼相片、專業代碼、課程代碼、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務必真實準確,考生應認真仔細核對報考的相關信息并確保真實準確,否則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報名者自己承擔責任。
相關鏈接:
延伸閱讀
- 2025年4月浙江自考新生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有哪些要求?
- 2025年4月浙江自考報名有專業限制嗎?其限制條件是什么?
- 2025年4月浙江自學考試報名時需滿足什么條件?其報名條件有哪些?
- 2025年4月浙江自考是在網上報名嗎?需要現場確認嗎?
- 2025年4月浙江自考在哪里報名?其報名官網是什么?
- 2025年4月浙江自考什么時候報名?其報名截止時間是幾號?
自考微信公眾號
掃碼添加
自考備考資料免費領取
去領取
浙江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
掃描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