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英語二可以免考。自考英語二免考條件:1.各類英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2.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學過“英語”,且考試成績合格。能免考英語二的證書:1.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2.在有效期時間內的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六級證書。
自考英語二免考條件:英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者;本科以上學歷者,成績單中有本科公共課程英語合格成績者;2005年大學英語四六級改革前取得的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3及以上級別筆試合格證書。
自考英語二免考條件有:各類英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學過“英語”,且考試成績合格。能免考英語二的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在有效期時間內的全國大學生英語四級、六級證書。
自考英語免考辦理時間:自考免考一年有兩次機會申請,申請時間一般是在五月上旬和十一月上旬。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前往當地自考辦遞交材料進行審查;自考辦在核查材料后將逐級遞交審核;審核結果將在自考成績發布兩周后公布,考生可登陸招生考試網查看,或前往當地自考辦咨詢結果。
自考英語免考所需材料: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畢業學校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原畢業學校學籍卡(加蓋學校教務處紅章)復印件;自考考生的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自考英語二免考申請流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前往當地自考辦遞交材料進行審查;自考辦在核查材料后將逐級遞交審核;審核結果將在自考成績發布兩周后公布,考生可登陸招生考試網查看,或前往當地自考辦咨詢結果。
自考英語二免考相關規定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學考試,根據有關規定,可申請免考已學過并考試成績合格的有關課程。外語專業本科畢業證,可免考00015英語(二);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