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銅陵學院專升本招生政策
摘要:銅陵學院2023年專升本招生政策公布,學校的招生專業有哪些呢?招生計劃數是多少呢?招生范圍有哪些呢?學生什么時候開始報名呢?哪些學生可以進行報考呢?考試科目有什么呢?具體請見下文。
學校全稱:銅陵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辦學地址:安徽省銅陵市翠湖四路 1335 號 (翠湖校區)
銅陵市北京中路 297 號 (育秀校區)
聯合培養院校:【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地址: 合肥市雙鳳開發區魏武路 001 號;【銅陵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 校,地址: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翠湖四路 2689 號;【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 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文昌西路 24 號。
1. 招生計劃及專業招生要求
1.1 招生專業計劃

(1) 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招生計劃包含在以上招生計劃內。 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錄取比例不超過考生報考專業總計劃的 20%;
(2) 所有專業學制均為 2 年;
(3) 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文理兼招。
1.2 招生專業要求

注:專業大類分類標準參照教育部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 (2021 年) 執行。
2、報名
2.1 報名條件:
2.1.1 2023 年安徽省省屬普通高校 (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 (專科) 畢業生;在安徽省應征入伍的 具有普通高職 (專科) 學歷的退役士兵;2022 年已報名但因疫情影響未能參加 普通專升本考試的考生,可以再次報名參加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所有 考生須參加省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報名,并取得考生號。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 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畢業專業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招生專 業范圍的要求,畢業專業非以上專業(類) 的考生不能報考我校相應專升本專業。
2.1.2 申請我校各類鼓勵政策考生還須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1)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
(2) 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的考生:a.符合上述報名條件;b.獲得皖教高 〔2020〕2 號、皖教秘發〔2021〕204 號文件規定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獎項。
2.2 報名辦法及志愿填報:
所有考生均須嚴格按照皖招考〔2023〕5 號文件規定的報名辦法報名,具體 報名操作流程請關注省考試院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專升本志愿分為 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為專項計劃志愿,含免試退役士兵專 項計劃、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和建檔立卡考生專項計劃。B 段為非專項計劃 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兼報 A 段、B 段志愿。意向報考我校的考生,填報志愿 時須仔細閱讀我校招生章程,綜合考慮招生專業相關要求、專業課考試時間、 綜合考查等因素,避免填報無效志愿。
2.2.1 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 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職 (專科) 學業的退役士兵考生) 在規定時間內使用電腦 (不 建議使用手機瀏覽器) 登錄 zsbbm.ahzsks.cn,注冊后綁定微信號和手機號碼。 按照報名頁面指引,完成信息填報、微信小程序采像、繳費等報名流程,報名時 段為 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 至 3 月 27 日 16:00。
2.2.2 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職 (專科) 學業的退役士兵考生,須將下述報名材料原件掃描為電子檔上傳到我校專升本報名系統 (網址:https://211.86.210.20/zsbbm/) ,上傳時間為: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2023 年 3 月 25 日 12:00,過時不予辦理。我校 將依據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考生可于 3 月 25 日 17:00 前登錄我校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期間考生必須保持聯系電話暢 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報名材料:a.銅陵學院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報名承諾書 (附件 1) ;b.銅陵學院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免試政策申請表 (附件 2) ; c.本人身份證原件 (人像面及國徽面) ;d.畢業證書原件 (或由畢業學校出具加 蓋紅章的包含就讀學校、專業、畢業時間等信息的學籍管理系統頁面截圖);e. 退 出現役證原件或退出現役證明;f.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的在校期間完整學習成績 表。
經線上資格審核通過的此類考生,經我校在報名系統錄入考生身份信息、畢 業學校和專業信息后,考生按照應屆畢業生報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報、審核 及繳費。
2.2.3 所有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賽獲獎鼓勵政策考生 按照 (皖招考〔2023〕5 號) 文件要求完成網絡報名后,還須將下述資格證明材 料原件按清單順序編號掃描為電子檔上傳到我校專升本報名系統 (網址:http://211.86.210.20/zsbbm/) 。上傳時間為:2023 年 3 月 23 日 10:00—2023年 3 月 25 日 12:00,過時不予辦理。我校將依據考生上傳的材料對其鼓勵政策 享受資格進行審核,考生可于 3 月 25 日 17:00 前登錄我校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 果,資格審核期間考生必須保持此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 自負。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銅陵學院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 生考試報名承諾書 (附件 1) ;b.銅陵學院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免試 政策申請表 (附件 2) ;c. 身份證原件 (人像面及國徽面) ;d.退出現役證或退 出現役證明;e.立功受獎證書;f.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的在校期間完整學習成績 表。
申請技能大賽獲獎鼓勵政策考生:a.銅陵學院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 考試報名承諾書 (附件 1) ;b.銅陵學院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考試免試政 策申請表 (附件 2) ;c. 身份證原件 (人像面及國徽面) ;d.獲獎證書;e.畢業 院校教務處蓋章的在校期間完整學習成績表。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備相應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填 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實行承諾制,考生本人對所填報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 性負責。對于填報提交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 定予以處理,并記入誠信檔案。
2.3 資格審核
2.3.1 根據皖招考〔2023〕5 號文件規定,考生報考資格由畢業院校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者不具備我校報名資格。我校將對報考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 生資格進行復審。
2.3.2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和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的資格通過考生 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鼓勵政策,可參加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公共課、專業課考試。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畢業、重復錄取等原因造成無法入學,后果由考生本人負 責。
2.4. 繳費
報名考試費按皖招考〔2023〕5 號文件要求執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報 名考試費用。
2.5 打印準考證:
公 共 課 考 試 準 考 證 : 考 生 請 于 公 共 課 考 試 前 一 周 登 錄 報 名 網 站 ( zsbbm.ahzsks.cn) 打印公共課考試準考證,并根據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持第 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考點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專業課考試準考證:通過我校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請登錄我校專升本報名系統 (http://211.86.210.20/zsbbm/) 打印專業課考試準考證,具體打印時間及 操作辦法在我校招生網 (http://zsb.tlu.edu.cn/) 另行公布。
3. 考試
3.1 考試科目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普通高職 (專科) 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 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號) 文件要求,招生考試實行“2 門公共課 (各 150 分) +2 門專業課 (各 150 分) ”的測試方式,其中公共課實 行統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專業課考試由我校負責組織,專業課考 試大綱、專業課參考書目參考附件 3、附件 4,專業課考試科目見下表:

3.1.1 符合免試條件的退役士兵考生,須參加我校 4 月 15 日組織的職 能綜合考察。
按皖招考〔2023〕5 號文件要求,符合文化課免試條件且填報 B 段非專 劃志愿的退役士兵須參加公共課和專業課的科目考試。
3.1.2 符合我校技能大賽鼓勵政策的考生,須參加我校 4 月 15 日組織 試。面試科目為綜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英語水平業素質等。面試未通過的考生,可繼續參加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公共課、專 業課考試。
3.2 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公共課考試地點原則上設在考生報考院校所在市 (兼報 A、B 段志愿的,公 共課考試地點設在 A 段報考院校所在市) ,省考試院以市為單位隨機編排考場和 座位。考點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專業課考試地點設在銅陵學院翠湖校區 (銅陵市翠湖四路 1335 號) ,具體 考場詳見專業課考試準考證。

3.3 成績公布及復核
公共課成績公布與復核按皖招考〔2023〕5 號文件執行。
專業課、職業技能綜合考察、面試成績可在我校官方網站查詢,專業課成績 復核規則如下:
(1) 成績復查流程: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本人專業科目成績有異議,可 在規定成績復查受理時間內,提交查分申請,我校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人復查。
(2) 成績復查結果:對專業科目成績核查無誤不涉及變動考試成績的,不 再通知考生;確因誤差需變更考試成績的,待核準后將變更結果通知考生,請考 生及時關注我校網站并保持手機通暢。
(3) 相關說明:成績復查只限于錯統、漏統、漏改等情況。
4. 錄取
4.1 錄取總體原則
所有專業錄取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普通高職 (專科) 層次升 入本科教育培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號) 、《關于做好大 中專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皖征〔2020〕7 號) 和皖招考〔2023〕 5 號文件精神執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
一志愿批次、調劑志愿批次均先進行 A 段錄取,再進行 B 段錄取。 已被任 何院校 A 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具備我校 B 段錄取資格。
4.2 錄取細則
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我校以下錄取細則,結合考生志 愿進行錄取。
4.2.1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公示無 異議后,按考生填報的志愿計劃類別進行免試錄取。
4.2.2 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面試合格 (面試合格條件:面試成績不低于 60 分) 后按考生填報的志愿,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錄取名額不超過該專業總計劃的 20%。若出現同分考生,依次按照國家級等次、省級等次和在校成績,擇優錄取。 未通過面試者可參加 2023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公共課和專業課考試。
4.2.3 一志愿 A 段 (專項類計劃)
①報考 A 段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參加我校職業技能綜合考察, 考察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其考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該專項招生計劃數擇 優錄取,如考生綜合考察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獲功等級和在校成績,擇優錄取。
②報考 A 段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報考 A 段建檔立卡專項計劃的考生:
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該專項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且所有科目總 分不得低于 250 分 (不得有缺考科目) 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 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應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 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相應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單 科順序為: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英語、高等數學/大學語文。如出現若干 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數一致,且名次為錄取考生最后一名,則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職 (專科) 期間學業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4.2.4 一志愿 B 段 (非專項類計劃)
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該專項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且所有科目總 分不得低于 250 分 (不得有缺考科目) 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 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專項類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 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非專項類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單 科順序為: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英語、高等數學/大學語文。如出現若干 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數一致,且名次為錄取考生最后一名,則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職 (專科) 期間學業考試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4.3 計劃調整原則
若一志愿招生專業生源不均衡,我校將進行計劃調整。調整順序依次為:A 段專業內計劃調整、A 段專業間計劃調整、B 段專業間計劃調整、A-B 段間計劃 調整、外校生源調劑。
4.3.1 A 段計劃調整
(1) A 段專業內計劃調整
A 段同一專業內各專項計劃如有線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則將未完成的計 劃按照其他專項計劃合格生源的比例分配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專業其他專項 計劃。
(2) A 段專業間計劃調整
A 段同一專業內各專項計劃經調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計劃,則調入合 格生源充足的 A 段其他招生專業中,計劃調整順序如下:
①當某專業某專項有剩余計劃時,將剩余計劃按照該專項計劃中各專業的合 格生源比例進行分配后調入其他生源充足的專業中。
②經上述調整后,若某專項仍有剩余計劃,則將剩余計劃依序 (免試退役士 兵專項計劃、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建檔立卡專項計劃) 調入其他專項計劃 中,各專項內部按照合格生源比例進行計劃分配。
4.3.2 B 段專業間計劃調整
B 段各專業如有線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則將未完成的計劃按照合格生源 的比例分配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 B 段其他專業中。
4.3.3 A-B 段間計劃調整
A 段、B 段分別進行專業間計劃調整后,若 A、B 段之間生源、剩余計劃不平衡,則進行 A-B 段間計劃調整。調整的順序是首先同專業 A-B 段間進行調整,若 仍不平衡,則進行 A-B 段間跨專業調整,將剩余計劃按照各專業(或各專項計劃) 合格生源比例進行分配調整。
2023 年我校本部、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 (聯合培養) 、銅陵職業技術學 院 (聯合培養) 、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 (聯合培養) 院校間招生專業計劃不互 調,生源不互調。
4.3.4 外校生源調劑
若一志愿批次各專業經計劃調整錄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省考 試院的統一要求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并在規定時間內接受校外未錄取考生生源 調劑。
(1)申請調劑免試退役士兵專項缺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a. 不接受跨類調劑;b.畢業專業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范圍要求;c.具備免試退役士 兵專項計劃的報考資格;d.參加我校另行組織的職業技能綜合考察。
免試退役士兵調劑錄取細則:經我校職業綜合技能考察成績合格的考生,根 據其考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該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錄取,如考生綜合考 察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獲功等級和在校成績,擇優錄取。
(2) 申請調劑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建檔立卡專項及其他非專項類缺額計 劃的考生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a.申請調劑的專業與原報考專業類別一致,不接 受跨專業類別調劑;b.畢業專業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范圍要求;c.公共課達到省 考試院統一劃定的分數線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d.考生所考專業課科目須有一門 與調入專業相同;e.考生所考科目總分不低于 25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建檔立卡專項及其他非專項類缺額計劃調劑錄取細則: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報調劑志愿,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按照公共科目總分從高分到 低分進行錄取,如公共科目總分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 順序為:英語、高等數學/大學語文。如考生公共科目總分與單科成績均相同, 且名次為錄取考生最后一名,則按照考生專業科目考試總成績作為錄取參考。
2023 年,與我校合作的各聯合培養院校 (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銅陵職 業技術學院、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 錄取規則同上。
根據第一輪調劑錄取后計劃完成情況,視情況可進行第二輪調劑,具體時間 安排和辦法在省考試院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
4.4. 錄取結果公布
考生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網站 (http://zsb.tlu.edu.cn/) 發布,請考生自 行登錄查詢。
5. 報到注冊
新生須遵照我校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一律 取消入學資格。報到時不能提供相關材料,或所提供材料與報名時不一致的,不 予辦理入學手續,其入學資格無效。
對錄取后未報到、 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免試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試專升 本政策。
6. 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根據招生政策、錄取標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 指導意見》及學籍管理相關規定,對新生報考及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 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7. 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學 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本科院校頒發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范 管理的通知》 (教學〔2002〕15 號) 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 “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 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畢業時,執行國家本科畢業生的有關就業政策。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按照皖發改價費〔2021〕348 號、教計〔2006〕 15 號文件標準收費,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收費標準如 有變更,則以最新收費標準執行。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8. 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困 難補助金等項目,獎助金額按照有關文件執行。學生還可根據國家政策,申請生 源地助學貸款,貸款額度最高 12000 元/年。完善的獎助體系激勵學生奮發進取、 為困難學生提供生活保障,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9. 違規處理
在報名、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 規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 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10. 其他須知
10.1 考生本人應堅持誠信的原則,報名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
10.2 我校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各項工作在學校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領 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10.3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嚴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高校舉辦升 學考試考前輔導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6 號)要求,我校及其教職工 (含與 學校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嚴禁舉辦或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升 學考試考前輔導。嚴禁參加專升本本科高校為社會中介或培訓等機構進行教學、 宣講、講座等任何形式的輔導活動提供學校教室、宿舍、圖書館等校內場所。嚴 禁高校人員參與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教學等任何形式的活動。
10.4 http://zsb.tlu.edu.cn/是我校相關招生考試、錄取信息發布的唯一 渠道,請廣大考生主動及時關注,學校不再具體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個人原因 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校承諾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堅決杜 絕本校教職工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 以學校名義進 行非法招生宣傳、培訓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11. 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sb.tlu.edu.cn/
學校地址:安徽省銅陵市翠湖四路 1335 號 銅陵學院翠湖校區 本章程由銅陵學院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https://zsb.tlu.edu.cn/2023/0322/c1751a8783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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