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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險源及爆炸品的分類
發生爆炸必須具備兩個基本要素:一是爆炸介質,二是引爆能源。兩個基本要素缺一不可。在生產中,爆炸危險源可從潛在的爆炸危險性、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等幾方面來確定,具體包括能量與危險物質、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缺陷等。
一、引起爆炸的直接原因
通常,引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可歸納為以下幾方面:
(一)物料原因
(二)作業行為原因
(三)生產設備原因
(四)生產工藝原因
二、常見爆炸引火源
引火源是發生爆炸的必要條件之一,常見引起爆炸的引火源主要有機械火源、熱火源、電火源及化學火源。
三、最小點火能量
所謂最小點火能量,是指每一種爆炸混合物,都有起爆的最小點火能量,低于該能量,爆炸混合物就不會發生爆炸,目前都采用毫焦(mJ)作為最小點火能量的單位。
爆炸品的分類及特性
四、爆炸品的分類
1.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爆破用的雷管、電雷管。
2.具有迸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燃燒彈、催淚彈。
3.有燃燒危險并有局部爆炸危險或局部迸射危險或兩種都有,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點火管、速燃引信、禮花彈。
4.不呈現重大危險的物質和物品——信號彈,煙花爆竹。
5.有整體爆炸危險的非常不敏感物質——在燃燒實驗中不會爆炸。
6.無整體爆炸危險的極端不敏感物品
五、爆炸品的特性和參數
爆炸品的特性主要表現為其受到摩擦、撞擊、振動、高熱或其他能量激發后,能產生劇烈的化學反應,并在極短時間內釋放大量熱量和氣體而發生爆炸性燃燒。其主要危險特性包括爆炸性和敏感性。
(一)爆炸性
爆炸物品都具有化學不穩定性,在一定的作用下,能以極快的速度發生猛烈的化學反應,產生的大量氣體和熱量在短時間內無法逸散開去,致使周圍的溫度迅速上升和產生巨大的壓力而引起爆炸。
(二)敏感度
任何一種爆炸品的爆炸都需要外界供給它一定的能量——起爆能。不同的炸藥所需的起爆能也不同。
某一炸藥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為該炸藥的敏感度。不同形式的炸藥對不同形式的外界作用的敏感度是不同的。影響爆炸品敏感度的因素很多,而爆炸品的化學組成和結構是決定敏感度的內在因素。另外,影響炸藥敏感度的外來因素還有溫度、雜質、結晶、密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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