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公布,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注冊消防工程師配備不得少于2人,且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更多詳情如下:
日前應急管理部發布了關于印發《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的通知,并對各地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認真組織開展學習宣貫工作。制定《條件》是深化消防執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各級消防救援機構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組織消防監督人員認真學習,盡快理解、掌握《條件》的各項規定和相關要求。同時,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廣泛宣傳《條件》,使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社會單位和公眾充分知曉有關內容和管理要求。
二、加強對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各級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結合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從業條件和服務質量實施監督抽查,在開展火災事故調查時倒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責任,依法懲處不具備從業條件的機構,以及出具虛假或失實文件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據相關規定記入信用記錄,協同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處。
三、督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落實主體責任。要組織、指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用全國統一的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按要求錄入和更新相關信息,落實主體責任,規范從業行為,提高服務質量。
各地在執行《條件》過程中,可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消防技術服務標準,促進提升消防技術服務質量。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部。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的公布,使得整個消防行業管理更加規范,那么,對于已經考了或者正在準考要考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的我們來說,有哪些值得關注的呢?
一、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明確規定了需要配備專業人才最低人數。
第三條 規定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四)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且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
第四條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評估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四)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且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
第五條規定 同時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服務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四)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少于2人,且企業技術負責人由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
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中明確了消防工程師執業要求及管理規范。
第六條規定 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得同時在2個(含本數)以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的注冊消防工程師不得在其他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兼職。
第七條規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承接業務,應當明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當由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
第八條規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將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以及消防技術服務項目情況錄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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