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中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此次消防執法改革主要對5個方面12項任務進行。
《意見》明確,消防執法改革要堅持問題導向、源頭治理,從社會反映強烈的消防執法突出問題抓起,全面改革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從源頭上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化解風險。同時,提出了消防執法改革5個方面12項主要任務。
在簡政放權方面,取消和精簡3項消防審批。一是取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取消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機構資質許可制度,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經營活動。二是簡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公眾聚集場所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承諾后即可投入使用、營業。三是放寬消防產品市場準入限制,將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的13類消防產品調整出目錄,改為自愿性認證。
在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方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明確抽查范圍、抽查事項和抽查細則,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針對火災多發頻發的行業和領域,適時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對隱患突出、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單位,實施重點監管;建立消防舉報投訴獎勵制度,鼓勵群眾參與監督;將消防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納入“黑名單”管理,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完善“互聯網+監管”,運用物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實現精準監管;強化火災事故倒查追責,逐起組織調查造成人員死亡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倒查工程建設、中介服務、消防產品質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體責任,嚴肅責任追究。
在規范消防執法行為方面,全面實施消防執法全過程記錄、法制審核、執法公示制度,嚴格限制處罰自由裁量權,嚴格執行雙人執法、持證上崗、崗位交流制度。在執法隊伍管理方面,制定消防人員職業規范,明確消防人員及其近親屬從業限制,嚴格落實回避制度。消防部門與消防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徹底脫鉤。在便民利企服務方面,全面清理于法無據的證明材料,能夠通過部門交互獲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單位和個人提供。
在執法隊伍管理方面,制定消防人員職業規范,明確消防人員及其近親屬從業限制,嚴格落實回避制度。消防部門與消防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徹底脫鉤?,F職消防人員一律不得在消防行業協會、中介機構兼職(任職),離退休人員在消防行業協會兼職(任職)的,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且不得領取報酬。消防部門管理的科研、認證機構一律不得開展與消防執法相關的中介服務。
在便民利企服務方面,全面清理于法無據的證明材料,能夠通過部門交互獲取的信息不再要求單位和個人提供。實行容缺后補、綠色通道、郵政或快遞送達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跨層聯辦、智能導辦、一對一專辦等服務方式,多渠道多途徑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開放消防救援站,設立基層消防宣傳教育站點,為群眾就近免費接受消防培訓提供便利。
《意見》還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監管、完善法律法規、抓好督促落實4個方面提出了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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