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幫助考生備考中級通信工程師考試,希賽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級通信工程師綜合能力知識點二:法律法規(一),希望對大家備考會有幫助。
中級通信工程師考試包含綜合能力科目,希賽小編為考生整理了中級通信工程師綜合能力知識點二:法律法規(一),希望對大家備考中級通信工程師會有幫助。
二、法律法規
1、《電信條例》修訂的目的
《電信條例》在最初頒布之后,陸續進行了兩次修訂,尤其是2016年做了最新的修訂。
《電信條例》修訂的目的是為了適應新的經濟發展的需要,包括四個方面:
①規范電信市場秩序;
②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利益;
③保障電信網絡和信息的安全;
④促進電信事業的健康發展。
2、《電信條例》的適用范圍
《電信條例》的適用范圍包括空間范圍和對象范圍兩方面。其中,前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后者不僅包括從事電信活動,而且也包括從事與電信有關的活動。
電信活動和與電信有關的活動已形成了上下游工作關系和相互依存關系。
3、電信管理體制
電信管理體制是指我國電信管理組織的機構設置、所處地位、職能權限劃分和活動方式的總和。
《電信條例》規定,在當前的管理機制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國務院的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電信業的監督管理。
地區電信管理行政機關即是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的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的行政機構。
工信部是2008年組建的。
4、《電信條例》確定的各項原則
電信監督管理應遵循的原則具體包含3個方面:電信監管的基本原則、電信業務經營者經營的基本原則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為電信用戶提供服務的原則。
電信監管的基本原則:政企分開、破除壟斷、鼓勵競爭、促進發展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電信業務經營者經營的基本原則:依法經營;遵守商業道德;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電信業務經營者為電信用戶提供服務的原則:迅速、準確、安全、方便、價格合理。
5、《電信條例》關于電信市場的規定
電信業務分為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
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且公司中國有股權或股份不少于51%。
新修訂的《電信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電信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從國家層面,國家更側重于對電信資費行為的監管。從電信業務經營者角度,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根據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的要求,提供準確、完備的業務成本數據及其他有關資料。
國家對電信資源統一規劃、集中管理、合理分配,實行有償使用制度。
分配電信資源,可以采用指配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拍賣的方式。
6、《電信條例》關于電信服務的規定
電信服務質量包括服務性能質量和網絡性能質量。電信服務質量評判的標準是用戶滿意程度。
由于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原因逾期未能裝機開通的,應當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裝費、移裝費或其他費用數額1%的比例,向電信用戶支付違約金。
巨額電信費用,是指突然出現超過電信用戶此前3個月平均電信費用5倍以上的費用。
電信用戶逾期不交納電信費用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違約金。
對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仍不交納電信費用的電信用戶,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暫停向其提供電信服務。電信用戶在電信業務經營者暫停服務60日內仍未補交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并可以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在延遲交納電信費用的電信用戶補足電信費用、違約金后的48小時內,恢復暫停的電信服務。
收到申訴的機關必須對申訴及時處理,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30日內向申訴者做出答復。
電信業務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不得有以下不正當競爭行為:
①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戶選擇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法開辦的電信服務;
②對其經營的不同業務進行不合理的交叉補貼;
③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電信業務或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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