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陜西網發布了(陜人社發(2009)167號)關于加強當前職稱改革工作的十條意見的通知,
(陜人社發(2009)167號)關于加強當前職稱改革工作的十條意見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省級有關部門,中央駐陜有關單位,省直有關企業,有關考試機構:
為了推進我省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激發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創造、開拓進取,為了保持職稱改革工作的嚴肅性和確保職稱評定工作質量,結合我省當前職稱改革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將我省有關職稱改革政策進行重申、調整和提高,以促使廣大專業技術人員更好地服務于我省經濟建設,特發布以下關于職稱改革工作的十條意見。
第一條 職稱評定應以崗位設置為前提條件,各單位必須明確設崗,推行崗位聘任制度。在有崗位空缺的情況下,方可申報晉升職稱。未明確設崗的單位,人事部門不予審批職稱。不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人員,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取得任職資格而未達到聘任年限要求的人員,不得申報職稱晉升。
第二條 職稱評定應以工作業績為主要依據,年終考核能夠反映出專業技術人員在本單位德、能、勤、績的實際情況。申報職稱必須與單位年終考核相結合,申報職稱規定要求:
1、申報中級職稱,近5年考核均為合格。如近5年考核結果中基本合格1次,推遲1年申報;如近5年考核結果中不合格1次,推遲2年申報。
2、申報副高級職稱,近7 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優秀,其他年度為合格。
3、申報正高級職稱,近7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優秀,其他年度為合格。
第三條 職稱評定工作應注重專業業務能力,申報高級職稱應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1、申報副高級職稱,應勝任指導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技術工作,任職期內作為第一作者在本專業較有影響的公開出版期刊上至少發表2篇論文,每篇字數1500字以上。期刊應具有CN刊號,增刊、專刊、特刊、論文集不予認可。
2、申報正高級職稱,必須是本專業領域的學術帶頭人,能指導其他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技術工作。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引領示范作用。任職期內至少有2篇作為第一作者發表在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上的具有學術意義的論著性論文,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在省級單位工作,獲得省、部級表彰和獎勵的前3名;在市級及市轄區級單位工作,獲市、廳(局)級科技獎勵2次以上,均為第一完成人;在縣域單位工作,是當地學術帶頭人并在任職期內連續三年年終考核優秀。
②主持并完成省、部級科研(工程)項目,為項目負責人或前2名完成人,項目通過驗收,或已轉化應用于生產實踐。
③作為前2名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被SCI收錄。
④對于專業技術有深入研究,獨著完成20萬字以上的著作1部,并得到同行希賽網(評委)的認可。
⑤負責完成本專業的行業部頒標準,或具有發明專利,或具有填補我省空白的重大技術突破和創造,并通過同行希賽網(評委)的認可。
3、測重學術研究的系列應對科研能力有更高的要求,發表論文期刊要求為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論文篇數、字數、質量應做更高的要求。縣、鄉單位專技人員論文條件可以降低要求,重點測評其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
第四條 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參加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提高科研能力和專業素質,取得相應的學分,并記入《陜西省繼續教育證書》,作為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常用條件之一。
第五條 除全國統一考試專業,規定任職年限要求外的其余各系列、各專業職稱任職年限進行調整:
1、初級職稱任職5年以上方可晉升中級職稱;
2、中級職稱任職7年以上方可晉升副高級職稱,博士學位中級職稱任職5年以上方可晉升副高級職稱;
3、副高級職稱任職7年以上方可晉升正高級職稱,博士學位副高級職稱任職5年以上方可晉升正高級職稱。
第六條 為了既有利于鼓勵專技人員不斷學習,又要保障專業技術職稱質量,從今年起要求申報職稱應具有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國民教育學歷,后取學歷專技人員申報副高級職稱,要求其取得學歷或學位后在專業崗位實踐3年后參評;后取學歷專技人員申報正高級職稱,要求其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后在專業崗位實踐5年后參評。
第七條 高級職稱取得一般經過個人申報、單位推薦、行業審核、希賽網評審、政府審批、單位聘任等諸多環節,需要經歷一定的時間過程。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縮短整個過程,原則要求:各系列收取材料的時間集中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收取材料結束后,盡快將申報人員的相關材料和推薦的評委侯選名單上報省職改辦,省職改辦研究批準后盡快安排召開評審會議,確保在當年的11月底前結束評審,不搞跨年度評審。為了搞好評審工作和崗位聘任工作,規定當年達到退休年齡的同志,不再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第八條 本次政府機構改革期間,對于從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的人員,可根據其工作崗位、工作業績和資歷學歷情況,參照單位同類人員,經人事部門核準后,可以參加相應等級職稱評審或職稱考試。
第九條 進一步規范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程序,今后非公有制經濟單位人員申報職稱及參加各類資格考試必須從各級人才市場進行申報、報名。
第十條 取得全國計算機軟件考試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于職稱外語考試。
各系列可以根據各專業的不同情況,在本意見基礎上會同省職改辦,出臺更加詳細具體、切合專業實際的評審條件。此通知從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與本通知不相一致的文件規定,以本通知為準。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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