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山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時間9月11日至9月19日,受理認定時間9月20日至9月30日,資格認定詳情請查看下文。
中山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各鎮區文體教育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市直屬學校(幼兒園)、局屬事業單位: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的文件要求和統一部署(見附件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的通知》粵教繼函〔2018〕46號),我市將于近期啟動2018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以下統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
(二)持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具有中山市戶籍。非中山市戶籍者,須持有中山市居住證或人事(勞動)關系在中山市內。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三)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的統一體檢要求(見附件2《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中山市人民醫院、中山市博愛醫院、中山市中醫院)體檢合格。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三、申請認定
(一)網上申報(9月11日至9月19日)
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其中,持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其他申請人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二)受理認定(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級認定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認定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和網上確認,并于10月23日前完成所有數據審核和生成證書編號。
四、申請材料
凡具有中山市戶籍或人事(勞動)關系在中山市內的申請人員須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A4紙雙面打印;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學歷鑒定證明(包括《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中山市人民醫院、中山市博愛醫院、中山市中醫院)出具的體格合格證明(樣表見附件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六)思想品德鑒定情況(見附件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七)師范畢業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自行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下載打印;
(八)中山市戶籍者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中山市戶籍者提供中山市居住證或人事(勞動)關系在中山市的證明(包括與中山市內聘用單位簽訂的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或中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檔案掛靠證明,以及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最近6個月及以上由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十)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證明(證書)材料復印件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留存,原件審核后退還申請人。申請材料均須按順序排列(具體要求詳見附件5《申請材料清單》)
五、受理與發證
申請人于規定的時間內向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審批服務辦公室遞交申請材料,審批服務辦公室受理申請并完成初審后報省級教師資格認定部門終審。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終審通過者名單及證書發放時間將在《中山教育信息港》首頁“公告”欄及微信公眾號“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公布。
認定部門辦公地址: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22號中山市行政服務中心A區A95-96窗口;電話:0760-89817132。
附件(點此下載附件):
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和定期注冊的通知》(粵教繼函〔2018〕46號)
2.《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和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2013年修訂)
4.《申請材料清單》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6.《授權委托書》樣本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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