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生復試是研究生考試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即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后參加的,由報考院校組織進行的第二次考試。為了方便考生,希賽網整理了2021年廈門大學公共管理專業碩士(MPA)復試錄取工作細則,供大家參考。
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實際情況,堅持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三個確保的基本原則,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擬定本實施細則。
一、 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復試工作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科專業分時、分批安排網絡遠程復試。
所有被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推免生(含夏令營、本校保研和9月推免)已復試,不需再參加本次復試。
復試分數線與復試比例。經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決定,原則上我院根據招生辦下達的招生計劃數實行差額復試。
(一)各專業具體的復試分數線、復試內容和形式具體如下:
(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前須提交以下材料的電子版
1.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廈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告知書》(2021碩士版);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3.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4.身份證;
5.準考證(可登陸研招網重新下載打印);
6.考生自述表(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須寄送的紙質材料:
1. 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廈門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審查表》(該表可在廈門大學招生辦網頁“下載區”:https://zs.xmu.edu.cn下載;該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2.體檢表。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單。我校不組織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及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項目包括:內科、外科、血壓、視力、辨色力、聽力、嗅覺(該項根據專業學習需要進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規、胸片。體檢標準參照、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注意:凡未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三)復試方式:網絡遠程面試
遠程面試軟件:隨會。備用軟件:ZOOM。
考生遠程復試要求請各位考生詳閱《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公共政策研究院考生遠程復試要求及指南》。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錄取總成績的30%,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全過程進行記錄、錄像、錄音和錄屏存檔。
(四)復試費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復函》(閩價函〔2018〕364號)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研究生復試費為130元/生。
二、復試時間安排
1.復試模擬演練:3月24日開始。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復試(面試):3月26日-3月28日。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按時參加復試,并提前打印《廈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應按照我院通知的復試時間準時參加遠程在線復試,并按照考務人員通知的時間候考。考生應當誠信考試,自覺遵守考場紀律,違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錄取
1.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5(或3)×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權重),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果考生的總成績完全相同而招生計劃有限,則比較初試總成績,成績高者被錄取;如果初試總成績再相同,則比較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如果滿分大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再相同,則比較滿分等于100分的單科成績之和,成績之和高者被錄取。
2.候補名單以院為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3.復試成績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或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最終錄取名單以校招生領導小組確定并報審核通過的結果為準。
四、本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由我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五、我院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調劑信息將另行公布。
六、未盡事宜以《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廈門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文中所提附件見原文。
原文鏈接:https://spa.xmu.edu.cn/info/1230/48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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