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參加全國管理類聯考,即將進入院校復試環節,且報考南京大學mem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請注意,以下是南京大學工程管理碩士錄取規則,包括錄取方式和不予錄取的幾種情況。
1、擬錄取公示。各院(系、所)擬錄取名單,須由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組長或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系主任、所長)審查,經簽名加蓋公章后報研究生院。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各院(系、所)在網上進行公示。研究生院在全校招生工作結束后,對我校本年度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2、我校不接收破格和調劑申請。符合全國最低復試基本要求(按照報考志愿所屬的學科門類)、沒有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自行聯系調劑到其它招生單位。
3、調檔審查。對擬錄取為非定向碩士生的考生,須向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進行審核,必要時派專人去所在單位了解情況。要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及現實表現的考核,把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作為選拔人才的重要標準。對在職人員要注意考察其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對應屆畢業生要注意其在校時的表現和平時學習成績。
4、我校全日制定向生源和非全日制生源均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方可錄取。各院(系、所)擬錄取名單確定后,要及時配合研究生院簽定相關協議書,完善錄取手續。
5、發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單經審批及所需各項手續完備后發通知書,手續不完備者一律不發錄取通知書。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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