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2年江西農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發布,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進一步完善招生選拔機制,吸引和選拔更多優秀創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結合江西農業大學實際,制定的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申請—考核”制是學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碩博連讀”招生選拔方式的重要補充,旨在充分發揮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導作用,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能力和專業學術潛質的考察,突出導師、研究團隊和學科在招生中的自主權,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選拔專業基礎扎實、科研能力強、具有培養潛質的優秀創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
二、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江西農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領導、校紀委書記
成員: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負責對全校“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統籌協調指導“申請—考核”制博士考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執行關于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和辦法;分配博士生招生計劃、制定博士生招生錄取工作辦法及重大事項處理等事宜。
2.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學院院長
副組長: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院領導
成員:各學科負責人、博士生導師代表
負責本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指導與監管。組織管理本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命題、評卷、考核、錄取及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單位“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包括考核辦法、考核內容及形式、擬錄取辦法等)。
3.學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學院黨委書記
成員:學院黨委紀檢委員、博士生導師代表
負責監督檢查本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過程各環節,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4.學科成立復試工作小組
組長:一級學科負責人
成員:本學科5名及以上具有博士招生資格的指導教師
負責對本學科“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確定擬錄取名單。
根據參加復試的人數情況,可成立若干專業復試工作小組。復試工作小組應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三、招生專業及名額
1.招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學科專業必須是學校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學科專業。
2.通過“申請—考核”制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占本學科專業當年度的招生名額,且每個一級學科錄取“申請—考核”制人數不超過上年度招生名額的50%左右,比例可逐年提高。
四、招生程序及要求
“申請—考核”制招生程序包括個人申請、學科考核、學院審查和學校審核四個環節。
(一)個人申請
1.基本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科學精神,無學術不端行為;創新能力突出,發展潛力突出;攻讀碩士研究生期間未受到學校任何處分。
(2)有至少兩名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正高職稱希賽網的書面推薦意見。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及我校學科專業入學就讀相關規定。
2.申請對象
(1)申請人應為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生(入學前須取得碩士學位)。
(2)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境外獲得相關學歷學位的考生須出具《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應屆碩士畢業生僅限于高校的教師與相關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以及大中型企業的技術人員。
3.申請條件
(1)符合學校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
(2)所申請學科專業與本人獲得碩士學位學科專業背景相近或相關(具體要求見當年招生簡章)。
(3)申請者應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申請時應具有以下條件之一,且達到各學科專業提出的其他學業學術水平等要求。
①已在SCI/SSCI期刊收錄學術論文1篇;
②已在CSSCI核心版或CSCD核心版期刊公開發表1篇(非應屆碩士畢業生2篇);
③已在學校認定的A類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篇;
④已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2篇(非應屆碩士畢業生3篇);
以上學術論文申請者須為第一作者,或排在第二位且導師為第一作者,所發表的學術論文須與所申請學科專業相關。
⑤已獲得排名第1的發明專利授權1項(非應屆碩士畢業生2項);
⑥已獲得省級及以上科技獎勵1項(一等獎排名前3、二等獎排名前2、三等獎排名前1),其中獎項僅限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和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⑦在省級及以上出版學術專著1部(獨著或排名第1)。
(4)申請者應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申請時英語水平應達以下條件之一:
①全國大學英語六級(CET-6)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成績6.0分及以上;
③托福(TOEFL)成績80分及以上;
④全國英語水平考試(PETS-5):筆試總成績60分及以上,聽力成績18分及以上,口試成績3分及以上。
4.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申請人根據當年學校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按照報考具體要求,登錄學校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2)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申請人需在規定時間內向所申請學科專業所屬學院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①《江西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制選拔博士生申請表》和網上報名登記表各一份。
②有至少兩名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正高職稱希賽網的書面推薦意見。
③本科、碩士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本科、碩士階段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和碩士學位認證報告,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供在校生證明(需加蓋管理部門公章)。
④蓋有研究生成績管理部門公章的碩士階段成績單。
⑤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和目錄等。
⑥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研修計劃及目標(3000-5000字)。
⑦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獲獎證書、所獲專利及其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以及其他可以證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復印件。
⑧英語成績證明材料。
⑨學院(學科)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請材料。
(二)學科考核
學科考核工作分為資格審查和綜合考核二個階段。由學院組織成立5人以上(含)的學科考核專家組(申請人選擇的導師為專家組成員)負責。
1.資格審查。主要對申請人申請資格、科研潛質和基本素質進行初步審查,并結合報考導師基本意向,提出擬進入綜合考核人員名單。各單位須在綜合考核前,將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其主要材料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初審后,學院將初審通過人員相關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復審。
2.綜合考核。綜合考核具體時間、地點應提前在網上公布。
學科考核專家組須科學設計考核方案及評分標準。綜合考核滿分為100分,考核主要內容:
(1)專業基礎:包括學科專業背景、專業知識及知識結構等;
(2)科研創新能力:包括創新意識、科研能力,學術潛質和興趣等;
(3)英語水平:包括科技文獻閱讀、論文寫作、聽說能力等;
(4)綜合素質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身心素質、人文素養及思維反應能力等。
以上考核內容分數權重比例由學科考核專家組確定。具體考核方式由各學科根據專業實際采取面試或筆試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專業基礎和科研創新能力考核中必須有考生不少于10分鐘公開報告(目前學術研究情況及今后研究工作設想)環節。學科考核專家組根據考生的綜合考核成績,確定擬錄取人選。英語水平考核和綜合考核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所有綜合考核內容必須有可以復查的考核記錄(錄音錄像)材料。
(三)學院審查
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考核情況記錄及考核成績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后提出建議擬錄取名單,并在網上公示一7天,公示后無異議,報送研究生院。
(四)學校審核
研究生院對擬錄取考生各種材料及其選拔程序進行復查,通過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考生經體檢合格,公示10天無異議后,列入當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五、其他要求
1.招生學院要結合本單位和學科專業實際,按照確保招生質量、尊重導師招生自主權和排除學術因素干擾的基本原則,制定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包括名額分配、報考要求、考核專家組組成、資格審查、綜合考核及確定擬錄取名單等具體內容,并經研究生院審核通過后,在網上公布。
2.學院學科考核專家組在考核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詳細記錄考核過程,做到全面考核、科學選拔、客觀公正,突出對申請人專業學術潛質和科研創新能力等方面考核,確保選拔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學校及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經查屬實的違規行為,屬于申請人問題(如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屬導師問題的,將視情況給予取消導師當年乃至今后招生資格等處理;對出現違規問題的學院(學科),將視情況給予暫停“申請—考核”制招生資格及削減招生名額等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并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4.博士“申請—考核”制招生需在當年的普通招考前完成。考生如已通過“申請—考核”制并擬被錄取,不可再參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未被“申請—考核”制招生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報名參加我校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六、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江西農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辦法(試行)》(贛農大發〔2016〕56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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