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廣東二建考后核查時間為考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2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
根據廣東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廣東省2024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須知》,2024年廣東二建考后核查時間:考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
考試成績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2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要求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業務辦理系統”的“報考條件在線核查”欄目及時在線補交。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
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合格證明的,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合格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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