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4月16日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發布了《關于申報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的通知》,通知內容具體如下:
關于申報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的通知
鄂建注〔2019〕6號
各用人單位,培訓機構:
根據《關于開展全省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建〔2019〕119號)文件要求,現對申報二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單位類型
(一)大專院校指屬于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院校(系);
(二)用人單位指具有一級以上總承包資質的施工企業或具有甲級資質的設計院;
(三)培訓機構指具有開展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條件和能力的社會辦學機構;
二、申請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計劃的基本條件
(一)申請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計劃的院校應具有省、市主管部門核發的辦學許可證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機構法人有主管部門任命文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非公有民營培訓機構應具有省、市主管部門核發的辦學許可證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二)培訓單位應配備與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規模相適應且結構合理的管理人員、教師隊伍和培訓場所等條件。其中專職教學管理人員2人以上,專職教師3人以上,兼職教師3人以上。專職教師應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本科(含)以上學歷和高級技術職稱,以及高等院校教師資格證。兼職教師應具有高等院校教師資格證或一級建造師證,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技術職稱,并有5年以上工程實踐經驗。
(三)應有與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且有達到標準的安全、消防設施設備及場地面積。
(四)應有與培訓相對應的教學計劃,有規范、健全的行政管理、培訓管理、教學管理、教師管理等規章制度。
三、開展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應提交計劃內容
(一)培訓單位情況報告。內容包括:機構概況、辦學形式、辦學條件;辦學許可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管理人員、培訓教師的學歷文件、身份證明文件,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人員聘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保證明;辦學場地(或租賃合同);《湖北省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情況表》。(見附件1)
(二)培訓計劃。內容包括:培訓計劃名稱(XXXX年度注冊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第X期培訓班);培訓專業;培訓人數、時間、地點;考勤方式;課程安排等。(見附件2)
(三)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
四、培訓計劃提交方式
(一)培訓單位申報培訓計劃時,需要將《湖北省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情況表》(附件1)、《培訓計劃申請表》(附件2)和《承諾書》(附件3)等相關紙質資料復印件(核原件)報送至住建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同時將資料以PDF文檔形式發送至注冊中心郵箱2470652026@qq.com。
(二)各培訓單位需登錄湖北省住建廳執業資格注冊師繼續教育信息系統,提交培訓計劃申請,經我中心同意后,在系統內向社會公布,可進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五、培訓的學時和方式
(一)注冊建造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在每一注冊有效期內需完成12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內容,其中60學時為必修課,60學時為選修課。注冊兩個及以上專業的,每增加一個專業還應參加所增加專業60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必修課30學時,選修課30學時。
(二)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必修內容主要采取集中授課的方式進行,選修內容以網絡學習為主。
六、監督管理
培訓單位在其教學過程中由湖北省住建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組織監督檢查,如發現有違規行為將不予發放《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合格證書》,并按《湖北省住建領域執業資格注冊師繼續教育監督管理規定(暫行)》(鄂建注〔2019〕4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有關要求
(一)各用人單位要給予注冊人員充分的學習時間和相關待遇,保證學習質量和效果。
(二)各培訓機構及有關企業在具體工作及系統使用中遇到問題時,可與廳注冊中心繼續教育管理科及系統支持部門聯系。繼續教育管理科電話:027-68873447,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27-68873052。
附件:
1.湖北省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情況表
2.培訓計劃申請表
3.承諾書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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