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武漢海事職業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堅持學校負責,科學規范,自我約束,加強監督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開展單獨招生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精神。在面向中職畢業生時,堅持以技能考試為主、文化考試為輔,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考試的有關政策規定,其技能考試和文化考試參照湖北省技能高考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具體工作部署
一、單獨招生報考對象
符合湖北省高考報名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成人中專)應屆、往屆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按照專業報考人數同比例分配各單招專業計劃數;按參加單招考試考生的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同分依次比較技能操作、專業知識、數學、語文、英語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兩專業錄取學生人數之和不超過單招總計劃數,預錄取結果通過學校網站公示。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繳費
1、報名時間和地點
考生需到戶籍或學籍所在地教育考試部門參加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取得高考考試資格和高考報名號(技能高考或高職單獨招生類型),并于2019年3月8日之前到學校招生就業處現場提交報名資料報名。
2、報名資料和費用
(1)二代身份證及當地招辦蓋章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2)獲獎考生須持技能大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和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考生須持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一寸電子免冠彩色登記照片。
(4)應屆畢業生提供專業證明原件,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我校單獨招生考試各專業報考費均為200元/生,考生可選擇現場繳費或通過轉賬、匯款等方式繳費。考生在匯款時應注明考生姓名及考生身份證號以及“單招報名費”字樣。
戶名:武漢海事職業學院
開戶行:中行江岸支行
賬號:554767673070
稅號:124200003318026730
四、考試
(一)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總分為700分,其中:
1、考試由專業技能和文化綜合兩大部分組成。
2、專業技能考試滿分為490分,考試內容分為專業知識150分,考試時間60分鐘;技能操作(專業面試)340分,考試時間為15分鐘/場次。
3、文化綜合考試滿分為210分,考試內容分為語文90分、數學90分、英語30分,考試合計時間為150分鐘。
(二)考場編排
專業技能考試及文化綜合考試由武漢海事職業學院負責編排考場。所有考場均需達到設施安全、空氣流通、環境整潔、寬敞明亮等各項要求;所使用的設備、器材、工具、材料、輔料、用品等,均需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達到技術等級標準,能夠滿足考試需要。
1、文化綜合、專業知識考試集中安排在武漢海事職業學院標準考場內,可滿足考試要求。
2、技能操作(專業面試)考場設在相關專業的實操實訓室內,具體場次安排根據實際報考人數確定。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2019年我校單獨招生考試時間為:2019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8:30時開始;考試地點為:武漢海事職業學院校區內,位于武漢市漢口北灄口經濟開發區。
1、文化綜合考試,2019年3月9日,上午8:30~11:00,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2、專業知識考試,2019年3月9日,上午11:30~12:30,考試時間為60分鐘。
3、技能操作考試,2019年3月9日,下午14:00開始。
五、錄取辦法及時間
(一)考生投檔錄取成績為專業技能(專業知識、技能操作)考試與文化綜合(語文、數學、英語)考試成績之和,根據考生志愿及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于近三年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報省招辦備案后,按技能成績滿分計算。
(二)根據公布的錄取標準和錄取辦法,擬定錄取名單,報省招辦審核,并于2019年3月-4月在招生信息網(http:// www.whmvc.net/)上公示。審核通過后辦理錄取手續。已經被我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及錄取。
六、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一)新生報到時,須攜帶考生符合報名條件所對應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以及所有證明材料原件,由我校驗證。
(二)新生入學后,我校在3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況等方面的復查。
(三)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2012年5月發布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進行處理。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按《武漢海事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七、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7—61841797 61841798
學校主頁:www.whmvc.net
學校地址:武漢市漢口北灄口經濟開發區
郵政編碼:430311
附:武漢海事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單招工作部署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省教育廳《關于積極推進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改革的通知》(鄂教職成[2013]10號)文件精神,現制定我校2019年單獨招生考試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我校單獨招生考試堅持學校負責,科學規范,自我約束,加強監督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開展單獨招生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精神。在面向中職畢業生時,堅持以技能考試為主、文化考試為輔,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考試的有關政策規定,其技能考試和文化考試參照湖北省技能高考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具體工作部署
1、成立工作小組
學院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和開展2019年高職單招工作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
組長:黨委書記、院長
副組長:副書記、副院長
成員:招生就業處、綜合辦公室、黨群工作部、教務處、財務處、學生工作處、后勤處。
2、各部門工作職責
黨群工作部
工作職責:
(1)負責開通學校官網高職單招信息窗口。
(2)負責學校關于高職單招招生宣傳工作,含橫幅制作和宣傳欄的布設、微信公眾號的推廣等。
(3)負責制作打印準考證。
(4)負責協助教務處做好考場的布置工作。
教務處
負責人:代勇剛
工作職責:
(1)負責制作考試大綱。
(2)負責出卷、考試的組織和實施。
(3)負責統計收集考試成績及考試排名。
(4)負責考點的部署和安排。
后勤處
負責人:鄭新毅
工作職責:
(1)負責協助教務處,協調考點安排(含理論和實操兩個類別的考點)。
(2)負責協助考場的布置。
財務處:
負責人:吳凱
工作職責:負責收取報名費用、開票及準考證的發放工作。
學生工作處:
負責人:吳催
工作職責:
(1)負責校內的單招招生政策宣傳。
(2)負責統計并組織本校2016級中職學生當中已經通過網上高考報名的學生參加本校的單招考試。
招生就業處:
負責人:陳春暉
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各部門召開前期工作協調會,統籌協調高職單招工作的部署和實施。
(2)負責對接省教育廳,編印提交單招招生工作方案、單招招生章程、關于我校2019年單招工作的嚴正聲明等材料。
(3)負責編寫單招招生簡章,轉交黨群工作部設計編印并微信推廣。
(4)負責單招學生的報名受理工作。
(5)負責后續做好高職單招的網上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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