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為2022年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考試信息,2022年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時間為2022年3月9日上午9:00~2022年3月25日下午16:00,詳情請看下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探索新的選拔模式,更好地選拔適合高職教育的學生,同時為保證本校高職提前招生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教育部和浙江省關于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及本校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根據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堅持“六公開、六不準”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高職提前招生相關信息,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2061。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八條辦學地點:金華市海棠西路888號。
第九條招生網址:zsw.jhc.cn,咨詢電話:400-826-5035。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高職提前招生的日常工作。組建考務、招生錄取、紀檢、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小組,協助辦公室做好高職提前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招生專業、考生類別、招生計劃、學制、收費標準和說明如表1所示:
表1 2022年高職提前招生情況表


說明:
1.免學費僅面向浙江省戶籍考生;
2.我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3.體育運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美國東北州立大學合作,其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新西蘭懷卡托理工學院合作。
第五章 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志愿填報
第十二條報名條件:符合《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中報名條件要求,并已辦理普通高考招生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身體條件滿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高中階段畢業生。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還應滿足:女生身高162~174cm,男生身高172~184cm;女生單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7,男生單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均不低于4.8;皮膚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色盲、色弱,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無各類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
第十三條報名時間:2022年3月9日上午9:00~2022年3月25日下午16:00。
第十四條報名方式:網絡報名。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zsw.jhc.cn)查詢招生政策、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并按要求網上報名。
第十五條志愿填報:普高招生考生可填報對應的兩個專業志愿,以及服從專業調劑志愿。單獨考試招生計算機類及藝術類(工藝美術)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志愿,電子與電工類及建筑類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對應的專業志愿。
第六章 折算成績、入圍名單確定、網絡繳費與現場確認
第十六條折算成績計算方法:普高招生考生以十門科目學考成績等級為依據得出折算成績,滿分300分。具體等級折算分數為:

備注:
1.確定入圍名單時,浙江省考生的學考成績等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對于外省借讀、返回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否則我校不予承認,計為0分。
2.確定錄取名單時學考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
3.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合并,取其等級折算后的平均值。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以報名時已取得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為依據進行折算。折算成績=職業技能考試得分。
第十七條入圍名單確定
1.最多只能入圍一個專業;
2.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專業,入圍人數為招生計劃的500%;招收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的專業,所有大類符合專業要求的報名考生均入圍;
3.末位同分的同時入圍;
4.執行專業志愿優先的入圍辦法。先將考生報考的第一志愿依據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按比例進行入圍;如存在入圍人數不足的專業,將一志愿未入圍考生的二志愿依據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按缺額人數進行入圍;如仍存在入圍人數不足的專業,將仍未入圍但填報了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依據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按缺額人數進行入圍,服從入圍的專業在未滿入圍人數的專業中隨機選擇。
入圍名單于2022年4月8日下午16:00前(若延遲詳見公告)公布在學校招生網。
第十八條網絡繳費:已入圍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統一采用網絡繳費,不接受現金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14日12:00,未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繳費操作說明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告。
第十九條報名材料準備:
(一)以下材料所有入圍考生均需要準備
1.報名表(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報名完畢后進行打印);
2.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考試承諾書》(可在學校招生網下載);
3.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4.《2022年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生健康狀況報告表》(可在學校招生網下載)。
(二)入圍園藝技術、空中乘務、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及應用化工技術專業的考生還需準備《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格檢查表》或《高考體檢結論反饋單》(由考生所在中學或當地高考體檢站提供)復印件一份。報考前學校未組織體檢的考生最晚于2022年4月30日前提交。未提交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現場確認:已完成繳費考生于2022年4月16日9:00—17:00到學校進行現場確認,交驗報名材料,領取準考證。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報考費恕不退還。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還。
第七章 綜合測評
第二十一條測試時間為2022年4月17日。
第二十二條普高招生考生不安排文化素質測試,由學考成績進行折算認定(折算方法見第十六條,滿分300分);需參加綜合測評(滿分300分),重點考核職業適應性。各專業綜合測評方式如表2所示。
表2 普高招生各專業綜合測評方式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作為一項成績;還需參加綜合測評(滿分300分),測評方式統一采用文化素質筆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各科目滿分均為100分。各專業測評方式如表3所示。
表3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各專業綜合測評方式

具體測試項目要求請詳見我校招生網上公布的測試方案。
第八章 總分構成
第二十三條總分構成:
(一)普高招生考生總分(600分)=學考折算成績(300分)+綜合測評成績(300分)。
(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總分(600分)=職業技能考試成績(300分)+綜合測評成績(300分)。
第九章 錄取
第二十四條實際參加考試(測試)人數達不到招生計劃數1.2倍的(既招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又招普高招生考生的專業分別計算),該專業的實際招生計劃按參加考試人數的5/6執行(有小數部分的按進一法計算),且不安排備錄取名單。
第二十五條實際參加考試(測試)人數達到招生計劃數1.2倍的(既招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又招普高招生考生的專業分別計算),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各科類實際招生計劃數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按招生計劃數的200%確定備錄取名單。
第二十六條根據“一檔多投”相關規定,凡被學校高職提前招生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的相關平臺,選擇確定其中一所院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七條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第二十八條凡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學校招生網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公示10個工作日。錄取名單公示后無疑義,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九條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或單獨考試招生統一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則可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或單獨考試招生統一考試,不影響其正常錄取。
第三十條其他說明
(一)分數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擬錄取時如果總分相同的,則按單項順序及成績(等級)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
1.普高招生考生:綜合測評成績、學考語文折算成績、學考數學折算成績、學考外語折算成績、學考除語數外后七門中折算成績最高的一門、學考除語數外后七門中折算成績第二高的一門、學考除語數外后七門中折算成績第三高的一門;如仍相同,優先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測評成績、綜合測評中語文成績、綜合測評中數學成績。
(二)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辦理。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綜合素質測試期間我校不安排體檢,以考生高考體檢結果進行認定,請考生對照自身情況謹慎填報。對不符合專業身體健康要求的或要求提交體檢結果但未按時提供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備錄取。
(三)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三十一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9-82266591)
第三十二條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方案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條文中有關時間安排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三十四條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五條本方案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學校嚴格執行屬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并落實本次招生考試的疫情防控方案;同時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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