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為2022年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依法自主招生報名考試信息,2022年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依法自主招生考試時間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詳情請看下文。
一、院校全稱: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二、就讀校址:
徐匯校區地址為徐匯區龍華西路 1 號; 浦東校區地址為 浦東新區學海路 100 號。2022 級所有專業錄取新生就讀 校區為浦東校區。
三、招生層次:高職
四、辦學類型:普通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的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招生就業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 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 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就業 工作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2年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和計劃



1.無男女比例限制; 色盲色弱考生謹慎報考。
2.報考空中乘務專業、 民航空中安全保衛專業需提前參 加我院組織的專業面試,專業面試合格方可報考。面試信息詳見學院招生信息網 zs.shcac.edu.cn“招生動態” 或“空乘空保”欄目和招生微信公眾號mh34693230。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 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滬教委學〔2021〕 38 號) 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2 年上海市部分普 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 的通 知》(滬教委學〔2022〕 2 號) 關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 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院 2022 年專科層次依 法自主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 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測試安排
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開始,考試科目及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十二、錄取規則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經學院相關部門組織的面 試通過后可免筆試入學(通過“免筆試”面試錄取人數 不超過各類別專業計劃數的 30%,空乘空保專業先必須 通過專業面試)


注: 1. 凡報考我院并符合免筆試面試的考生,請登 陸學院招生信息網“zs.shcac.edu.cn”。 點擊“2022 年 免筆試面試信息提交”。 材料提交時間: 自志愿填報之日起 4 日內,逾期不交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及時將審核 結果反饋給相關考生。
2.面試時間: 2022年3月19日; 地點、面試合格查 詢時間以面試通知為準。
3.考生務必確保所提供佐證材料的真實性,一旦發 生作弊將取消入學資格,并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4.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計入免筆試面試成績, 分值為 10 分,免筆試面試滿分 100 分。
5.免筆試面試未被錄取者,可參加后期專科自主招 生統一進行的選拔測試,不影響考生后續錄取。
(二) 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屆 高中學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高 校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 門科目) , 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折算辦法:“合格” 計 100 分,“不合格”計 50 分,7 門滿分共計 700 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包含 3 個模塊: 文化基礎(150 分)、職業與心智(90 分)、專業基礎(60 分),滿分 300 分,考試時間 100 分鐘;
3.錄取總分: 錄取總分=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 績的總分×0.5+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4.專業錄取:
(1) 空乘空保專業
a) 空乘、空保專業只錄取第一專業報考的考生。
b) 7 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總分最低錄取 資格線為 600 分。
c)專業錄取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專業按 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職業適 應性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文化基礎成績、職業 適應性測試的專業基礎成績順序分出先后,參考普通高 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2) 非空乘空保專業
a) 7 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總分最低錄取 資格線為 650 分。
b)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原則,依考生錄取總分從 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遇同分,依次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 績、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文化基礎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 的專業基礎成績順序分出先后,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 素質評價信息,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三) 對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 語 3 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 專、職校和技校) 應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 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 3 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 每門滿分 50 分,共計 150 分,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 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 50 分,“不合格”但參加 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 45 分,“不合格”且參加學 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 25 分。
2.職業技能測試為素質技能測試(統一命題),滿分 100 分。素質技能測試包含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 儀、生涯規劃、團隊管理、信息科技 6 個模塊,考試時 間 60 分鐘。
3.錄取總分: 錄取總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 能測試成績
4.專業錄取:
(1) 空乘空保專業
a) 空乘、空保專業只錄取第一專業報考的考生。
b) 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最低錄取分數資格線為 125 分。
c)專業錄取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專業按 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遇同分,依次按文化素 質測試成績總分、英語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數 學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語文的學業水平等級性 考試成績順序分出先后,參考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及 其他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等擇優錄取。
(2) 非空乘空保專業
a) 文化素質測試折算成績最低錄取分數資格線為 145 分。
b)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原則,依考生錄取總分從 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遇同分,依次按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總分、英語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數學的學業水 平等級性考試成績、語文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順 序分出先后,參考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及其他綜合素 質評價信息等擇優錄取。
(四) 對高中往屆生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 績不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 校和技校) 往屆生及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 數學、英語 3 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中等職業學 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應屆畢業生,采用統一入學 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入學測試包含藝術人文、數學基礎、生活英語、 科學常識 4 個方面內容,滿分 150 分,考試時間 90 分鐘。
2.職業技能測試為統一命題的素質技能測試,素質 技能測試包含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生涯規 劃、團隊管理、信息科技 6 個模塊,滿分 100 分,考試 時間 60 分鐘。
3.錄取總分: 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 試成績
4.專業錄取:
(1) 空乘空保專業
a) 空乘、空保專業只錄取第一專業報考的考生。 b)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不得低于 100 分,且單科不低于 30 分。
c)專業錄取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專業按 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排列,按計劃擇優錄取。如遇同 分,依次按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的信息科技成 績、素質技能測試的團體管理成績、素質技能測試的生涯規劃成績、素質技能測試的心智禮儀成績、素質技能 測試的時事政治成績、素質技能測試的法律道德成績順 序分出先后,對高中畢業生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對中等職業學校(含 中專、職校和技校) 畢業生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等級性 考試成績、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思想品德評價等, 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2) 非空乘空保專業
a) 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不得低于 110 分,且單科不低于 30 分。
b)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原則,依考生錄取總分從 高到低擇優錄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入學測試成績、素 質技能測試的信息科技成績、素質技能測試的團體管理 成績、素質技能測試的生涯規劃成績、素質技能測試的 心智禮儀成績、素質技能測試的時事政治成績、素質技 能測試的法律道德成績順序分出先后,對高中畢業生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按招生計劃擇優錄 取; 對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畢業生參 考考生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專業技能學習成果 記錄、思想品德評價等,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五)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六) 各類征求志愿錄取參照上述錄取規則。
(七) 免試保送。凡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
代表隊選手且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規定的中職畢業生可 保送至我校相應專業(保送考生報考我校可免考我校職 業技能測試)。具體保送要求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 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 (教學廳〔2020〕 3 號) 執行。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飛機機電設備維修(中外合作辦學) 專業學費 22000 元/ 年(滬價費[2017]2 號),其他專業學費 7500 元/年(滬 價行[2000]120 號)。
住宿費標準1200 元/年(滬價費[2003]56 號)
報名考試費標準報名費 14 元/人,考試費 26 元/科(滬價費[2006]005 號,滬財預聯[2006] 1 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 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 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 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 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各 類獎學金、助學金。我校承諾: 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 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招生就業工作監察 小組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021-34693217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 www.shcac.edu.cn
招生信息網: zs.shcac.edu.cn
咨詢電話: 021-64572049,34693230
十七、其他須知
(一)被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 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 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滬教委學〔2021〕 38 號)規定的其 他考試; 未被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參 加符合文件規定報名條件的其他考試。
(二) 咨詢
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信息網(zs.shcac.edu.cn)和招生 微信公眾號(mh34693230) 了解專科自主招生最新信息。 咨詢電話: 021-64572049,34693230
(三) 志愿填報、網上繳費、準考證等相關事宜請關注 上海市相關通知和我院招生信息網(zs.shcac.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mh34693230)。
(四) 其他說明
為培養更多具有“忠誠擔當、嚴謹科學、團結協作、敬 業奉獻”優秀品質的高素質民航專業人才,學生在校學 習期間實行“準軍事化”為方向的教育管理模式。 (五) 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學院官方公布 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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