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為2022年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依法自主招生報名考試信息,2022年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依法自主招生考試時間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8:30,詳情請看下文。
一、院校全稱: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二、就讀校址:徐匯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徐匯區凱旋路 2050 號; 閔行校區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紫瑯 路 118 號; 浦東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下鹽路 2888 號。
城市燃氣工程技術、給排水工程技術、道路運輸管理等 3 個專業錄取新生在徐匯 校區就讀; 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城市軌道交通供配 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通信信號技術等 5 個專業錄取新 生在閔行校區就讀; 其他專業錄取新生在浦東校區就讀。具體就讀校區以“入學 報到通知”說明為準。
三、招生層次:高職
四、辦學類型:普通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 領導學校招生工作; 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 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上海交通職業技術 學院紀檢監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22 年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和計劃為: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所有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入學后所有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 知》 (滬教委學〔2021〕 38 號) 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2 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 的通知》 (滬教委學 〔2022〕 2 號) 關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 2022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 導意見》(教學〔2003〕 3 號) 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 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 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十一、測試安排
(一)2022年3月19日(星期六) ,對通過本校免筆試條件審核并按規定時 間在網上繳納報名及考試費的考生進行面試,具體事宜詳見學校官網招生專欄發 布的“面試方案”。
(二)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8:30,試點院校統一開始測試(筆試) 。
我校測試具體安排為:

十二、錄取規則
(一)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采用普 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 門科目) 每門滿分 100 分,共計 700 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 “合格”計 100 分, “不合格”計 50 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 300 分,包含三個模塊: 模塊一:文化基礎(150分) ;模塊二: 職業與心智(90 分) ;模塊三: 專業通識基礎(60 分) 。
3、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1) 依據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 門科目) 與職業適應 性測試成績的相加總分,先按招生計劃的 105%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不低于 650 分) ,再對線上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和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 專業錄取;
(2) 征求志愿錄取時,依據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 門 科目) 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的相加總分,按分數優先原則和各專業剩余計劃數 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錄取(不低于 650 分) ;
(3) 錄取過程中若出現考生同分,則按照模塊一(文化基礎) 、模塊三(專 業通識基礎) 、模塊二(職業與心智) 順序依次、逐項比較單個模塊職業適應性 測試成績的高低進行擇優錄取;
(4) 當線上考生所報專業均未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調劑錄取,對不服 從專業調劑或不能調劑錄取的予以退檔;
(5)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二) 對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 3 門科目合格性考 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應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
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評價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 英語 3 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 50 分,共計 150 分,以上海市教育考 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 50 分,“不合格”但參加學籍所在學 校組織的補考(補考成績提供時間為 2022 年 2 月 28 日之前) “合格”計 45 分, “不合格”且參加學籍所在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 25 分。
2、職業技能測試分別是: 報考藝術類專業為本校自主命題的素描,滿分 100分,相關內容和要求詳見學校官網招生專欄發布的“考試大綱”; 報考一般專業 為統一命題的素質技能測試,滿分 100 分,包含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 生涯規劃、團隊管理、信息科技 6 個方面的內容。
3、具體錄取規則如下(按藝術類專業、一般專業分別進行錄取) :
(1) 依據考生的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相加總分,先按招 生計劃的 105%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不低于 190 分) ,再對線上考生按專業志愿 優先原則和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錄取;
(2) 征求志愿錄取時,依據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 3 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 學業水平評價公共基礎課等級性考試成績(按 A=100 分、B=80 分、C=70 分、D=60 分、E=40 分、無成績=0 分的標準進行折算,下同) 的相加總分,按分數優先原則 和各專業剩余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錄取(不低于 190 分) ;
(3) 錄取過程中若出現考生同分,則按照數學、英語、語文順序依次、逐項 比較單科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評價公共基礎課等級性考試成績的高低進行 擇優錄取;
(4) 當線上考生所報專業均未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調劑錄取,對不服 從專業調劑或不能調劑錄取的予以退檔;
(5)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三) 對高中往屆畢業生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高中應 屆畢業生、 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往屆畢業生及中等職業教育的 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 3 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 中專、職校和技校) 應屆畢業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 結合的辦法錄取:
1、統一入學測試,滿分 150 分,包含藝術人文、數學基礎、生活英語、科學 常識 4 個方面的內容。
2、職業技能測試為統一命題的素質技能測試,滿分 100 分,包含法律道德、 時事政治、心智禮儀、生涯規劃、團隊管理、信息科技 6 個方面的內容。
3、具體錄取規則如下(按不同類型考生分別進行錄取) :
(1) 依據考生的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相加總分,先按招 生計劃的 105%劃定最低錄取資格線(不低于 120 分) ,再對線上考生按專業志愿 優先原則和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錄取;
(2) 征求志愿錄取時,依據考生的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 相加總分,按分數優先原則和各專業剩余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專業錄取(不 低于 120 分) ;
(3) 錄取過程中若出現考生同分,則比較統一入學測試成績的高低進行擇優 錄取;
(4) 當線上考生所報專業均未錄取,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調劑錄取,對不服 從專業調劑或不能調劑錄取的予以退檔;
(5)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 對內地新疆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內地西藏中職班應屆畢業生,按照與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 3 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 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應屆畢業生相同的方式選拔,計劃單列, 單獨錄取。
(五) 對符合本校免筆試條件的考生,采用面試并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辦法進行綜合錄取:
1、院校志愿填報本校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免筆試:

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 3 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 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應屆畢業生相同的方式選拔,計劃單列, 單獨錄取。
(五) 對符合本校免筆試條件的考生,采用面試并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辦法進行綜合錄取:
1、院校志愿填報本校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免筆試:
條件(項目) 名稱頒證(頒獎) 機構適合專業
⑴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 獲得 國家獎學金者教育部專業不限
⑵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 獲得 上海市獎學金一等獎者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⑶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 獲得 上海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或優 秀團干部稱號者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共 青團上海市委員會
⑷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 獲得 市級及以上科技創新類比賽特等獎或一、二、三 等獎或金、銀、銅獎者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 員會授權的組委會
⑸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 取得 發明專利者國家知識產權局
⑹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 入選 板球項目國家集訓隊者國家體育總局(含國家 體育總局直屬單位)
⑺高中階段(含高中、中專、職校和技校) 在國 家體育總局主辦的國家級體育比賽中獲得板球 項目前三名成績者國家體育總局(含國家 體育總局直屬單位)
⑻語文、數學、英語 3 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 水平評價公共基礎課等級性考試成績均為A 的中 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應屆畢業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⑼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者(個人或團體)教育部填報本校 的第一專 業志愿與 獲獎項目 對 口
⑽全國職業技能大賽獲獎者(個人或團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⑾上海市“星光計劃”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 獲得者(個人或團體)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
⑿世界技能大賽上海市選拔賽(市級一類大賽) 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獲得者(個人或團體)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局等
⒀“四大品牌”上海市職業技能大賽(市級一類 大賽) 正式比賽項目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獲得者 (個人)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 保障局等
2、符合免筆試條件的考生須于 2022 年 3 月 13 日在網上提交免筆試申請材料 (詳見學校官網招生專欄發布的相關通告) ,過時不予受理。我校將對考生提交 的免筆試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網上公布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
3、對通過免筆試條件審核的考生進行面試并進行綜合錄取:
(1)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采用談話法進行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自我認知能力、 臨場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 評價信息進行綜合評定,滿分為 100 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占 10%) 。
(2) 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 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記錄的有關 獲獎或受表彰的內容進行評定,具體為: 獲得除申請免筆試條件以外的省級及以 上獎學金證書,獲得除申請免筆試條件以外的省級及以上優秀學生( 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 稱號,獲得除申請免筆試條件以外的省 級及以上各類體育比賽(政府舉辦或政府委托其他單位舉辦) 個人或團體獎,獲 得除申請免筆試條件以外的省級及以上各類技能大賽(政府舉辦或政府委托其他 單位舉辦) 個人或團體獎,按“每一條記錄計 2 分,可累加累計但最高不超過 10 分”的原則進行計分并納入面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提供的為準; 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請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之前向本校提供 高中階段(含高中、 中專、職校和技校) 獲取的有關獎項或證書的紙質材料(原 件及復印件) ,否則不予計分。
(3) 錄取時,按考生填報本校的第一專業志愿,依據考生的面試成績(不低 于 60 分) 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 每個專業綜合錄取人數最多不超過其招生計劃數的 50%(小數按去尾原 則取整) ,因受計劃所限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后續的筆試。
(六) 對符合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的考生予以保送錄取:
1、院校志愿填報本校的考生,若具備《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 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 3 號) 規定的保送資格, 可于 2022 年 3 月 13 日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請(申請擬保送錄取的專業須與考生參 加世界技能大賽并獲獎的項目對 口,具體可致電 021-68159169 詳詢) ,過時不予 受理。
2、我校將對申請保送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對通過審核的考生,我校將參考 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綜合考核,并根據綜合考核成績確定擬錄取保送生 名單,經學校官網招生專欄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取手續。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 10000 元,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 7500 元。(滬價行〔2000〕 120 號)
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學年 800 元~ 1200 元。 (滬價費〔2003〕 56 號)
報名、考試費報名費: 14 元/人。考試費: 藝術類專業測試科目(素描) 50 元,其他科目 26 元 /科。 (滬價費〔2006〕 005 號、滬財預聯〔2006〕 1 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 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 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給予一定比例的學費貸款貼息,幫助 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我校承諾: 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 輟學。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察室監督。
舉報電話: 021-54189228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官網: www.scp.edu.cn
學校官網招生專欄: www.scp.edu.cn/list.aspx?nid=24&cid=125
咨詢電話: 021-68159169、021-64473037
十七、其他須知
(一)被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 于做好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滬教委學〔2021〕 38號) 規定的其他考試; 未被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符合文件 規定報名條件的其他考試。
(二) 考生須按有關規定進行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填報本校志愿時,一般專 業志愿與藝術類專業志愿之間不得兼報。考生填完志愿后,須按規定時間在網上 繳納報名及考試費,否則將不具備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含筆試、面試) 資格和錄取資格。
(三) 院校志愿填報本校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在網上下載準考證(詳見學校 官網招生專欄發布的相關通告) ,并根據準考證上載明的時間和要求來校參加相 關科目的測試。
(四) 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學校官網招生專欄公布為準。
(五)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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