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文是2019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備考試題及答案(二),大家在復習時,試題也是需要多做做的。
下文是2019年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備考試題及答案(二),大家在復習時,試題也是需要多做做的。
三、簡答題(每題8分共24分)
1、區分動產和不動產的法律意義。
2、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和意義。
3、簡述所有權的權能。
四、論述題(16分)
試述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
五、案例題(每題15分共30分)
1、 女青年楊某在治病期間,同意醫院將其與醫生的談話場面及病體拍照。此后,醫院多次將這些照片在專家參加的研討會上向與會者出示。一次,該醫院為宣傳優生優育,舉辦了為期1個月的“優生優育展覽”。展覽中選用楊某兩幅照片,一幅是楊某和其他患者一道與醫生座談,其中楊某的形象非常丑陋;另一幅是楊某的眼睛部分用布條遮蓋的病體裸照。楊某知道上述兩事后非常氣憤,即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醫院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權,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問:
(1)醫院的上述行為是否構成對楊某人身權的侵犯?
(2)楊某可否請求得到法律的保護?
2、 甲乙丙三村分別按20%、30%、50%的比例共同投資興建了一座水庫,蓄水量10萬立方米,約定用水量按投資比例分配。某年夏天,丙村與丁約定當年7月中旬從自己的用水量中向丁供應灌溉用水1萬立方米,丁支付價款1萬元。供水時,水渠流經戊村,戊村將水全部截流灌溉本村農田。丁村因未及時得到供水,致秧苗損失5千元。丁村發現丙村故意不給供水,遂派村民將水庫堤壩挖一缺口以放水,堤壩因此受損,需花2萬余元方可修復。因缺口大,水下瀉造成甲村魚塘中魚苗損失2000元。由于發生了上述情形,乙村欲將其30%的份額轉讓給庚村。問: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關系?
(2)丙村與丁村之間的約定是否有效?為什么?
(3)丁村秧苗損失可向誰索賠?為什么?
(4)甲村魚苗損失應由誰賠償?為什么?
(5)乙村欲將其30%的份額轉讓給庚村,乙村應履行何種義務?甲、丙享有何種權利?
參考答案:
三、簡答題
1、區分動產和不動產的法律意義主要在于:
(1)法律對動產與不動產的調整原則不同.法律對動產一般賦于其流通性,而對不動產一般不賦于其流通性.
(2)權利的公示方式和變動要件不同.動產上的權利一般以占有為公示方式,權利的變動以交付為要件;而不動產上的權利以登記為公示方式,權利的變動以登記為要件.
(3)在某些法律關系中,法律的適用不同.
(4)訴訟管轄不同.不動產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動產糾紛則不依動產所在地確定管轄.
2、民事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現象.民事法律事實的意義就在于能引發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三種情形:
(1)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包括絕對發生和相對發生.
(2)引引民事法律關系的變更,即民事法律關系要素中的任一要素發生變化.
(3)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消滅,包括絕對消滅和相對消滅.
3、 所有權的權能即所有權內容,是指所有權的作用.所有權的不同權能具有不同的作用,而這種作用又體現在的所有人對所有物實施一類或一系列行為的可能性上.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所有權的權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四種權能:
(1)占有權能.占有是指對物為事實上的管領的事實.占有權能是所有權的基本權能,是所有人行使支配權的基礎和前提.占有權能通常屬于所有人,即由所有人在事實上控制屬于自己的財產.在某些情況下,占有權能也可以與所有人發生分離,而歸屬于非所有人,即非所有人占有.
(2)使用權能.使用是指按照財產的性能和用途,地物加以利用,以滿足生產和生活需要.所有權的使用權能系對財產的具體利用.本質上是實現財產的使用價值.使用是直接作用于所有物上的權能,所以,使用權能是以占有權為前提的,有使用權能必有占有權能.如同占有一樣,使用權能也可以與所有人發生分離,而由非所有人享有.
(3)收益權能.收益是指收取所有物所產生的經濟利益,其實質是獲取物的價值.收益產生于人們對經濟利益的追求,為所有權的重要權能之一.收益權能與使用權能緊密相聯的.一般情況下,收益權能是以使用權能為前提的,故收益權能和使用權能的主體往往是一致的.但在一定條件下,收益權能和使用權能也可以發生分離,即由不同的主體分別享有.
(4)處分權能.處分是指依法對物進行處置,從而決定其命運.處分權能是所有權的核心權能,包括事實上的處分和法律上的處分.事實上的處分是指對物進行消費,即通過事實行為使物的物理形態發生變化,從而滿足人們的需要.法律上的處分是指對物的所有權的處置,即通過法律行為使物的所有權的發生變動.法律上的處分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處分僅指對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化,即所有人將物的所有權轉讓于他人;而廣義的處分,還包括對物的所有權所設定的負擔,如設定抵押權,典權等.處分權能一般情況下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非所有人只能依法律規定或所有人意思享有處分權能.
四、論述題
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以及侵害他人的財產人身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違約責任是指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其主要區別在于:
(1) 產生責任的根據不同.侵權的民事責任是在有損害事實的前提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民事責任;而違約責任則 以存在有效合同為前提,以違反合同的約定為條件.
(2) 保護的對象范圍不同.侵權民事責任保護民事主體的財產權,也保護人身權;而違約責任則以財產權為保護對象.
(3) 適用的歸責原則不同.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以過錯責任為原則,同時也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以及公平責任原則;而違約責任一般只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中的推定過錯責任,一般不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4) 承擔責任的主體范圍不同.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的承擔者,不限于本人,也不限于有行為能力的人;而違約責任則主要由違約人自己承擔,而且一般都是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通常不發生違約責任問題.
(5) 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既適用財產責任方式,也適用非財產責任方式;而違約責任僅適用財產責任.
五、案例題
1、(1)醫院將楊某照片在專家參加的研討會上向與會者出示,是為了科學研究,不構成侵權;但展覽楊某的病體裸照侵犯了楊某的名譽權。
(2)楊某可以求得法律保護,有權要求醫院承擔侵犯名譽權的民事責任。
2、(1)甲、乙、丙三村對水庫的共有關系;丁村對甲、乙、丙的侵權關系;丁村對甲村魚苗等損失的侵權關系;乙村瑟庚村的合同關系;戊村對丙村的侵權關系;
(2)有效。甲乙丙村對水量為按份共有,丙村有權把自己的份額轉讓他人。
(3)向丙村索賠。合同不履行而造成的損失向另一方當事人索賠。
(4 )由丁村賠償是丁村的侵權行為(挖缺堤壩)造成的魚苗損失。
(5)乙村應通知甲、丙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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